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17)

后来得知,许多作家和编剧都因被侵权而付出了惨痛代价。一谈起侵权问题,好多作家和编剧都义愤填膺,心绪难平……

沈阳军区的专业编剧李英杰,因被侵权而郁闷成疾,至今瘫痪在床。跟何庆魁一起搞小品的廊坊市文联主席赵德平先生告诉我,他编剧的一部电视剧,因没时间修改,让制片方请人修改。可是播出时却发现,编剧署名署着别人,而他的编剧名字却跑到滚动的字幕上了,而且一直拿不到稿费。最后,这位全国人大代表不得不用法律来为自己维权,虽然赢了官司,却使他的身心受到很大伤害……

山西太原市电视台著名编导王喜凤女士对我讲,她创作了一部长篇电视剧剧本,已申报广电总局批准立项,并投入了大量前期资金。但某合作方以剧本不行为由,推荐一位编剧来修改剧本,王喜凤同意了,并向对方支付了稿费,双方签订了共同编剧的合同。可是,合作方用修改后的剧本开拍后,却不承认王喜凤是编剧。她四处奔走,向各级领导发出二十多封停止侵权的电报,却无济于事,气得她晕倒在北京的过街天桥上……后来,这起侵权案以法庭上调解告终,对方向王喜凤赔偿四十万元。她气愤地说:“两个一字不差的剧本,拿在我手里就一钱不值,而拿在另外人手里就非拍不可!这说明什么?是择人,还是择剧本?”她说:“我不怕用真实姓名,我所说的一切都是证据确凿。我认为这是向邪恶作斗争,抛开个人受的伤害不说,这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如果我们能团结一些正义人士,把反侵权的斗争做大,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一位因屡遭侵权而患上严重心脏病的作家告诉我,他很想写一本揭露侵权的书……

看来,侵权已经不是什么个案,它已成为文艺界的一种公害了,许多作家和编剧都受过侵权的伤害。

三年前,我自费赴欧洲挖掘出尘封半个多世纪的素材,把钱秀玲这位伟大的中国女性推向世界,因此受到中、比两国大使的高度赞扬,赞扬我促进了中比文化的交流,比利时首相接见我……

现在,面对一次次明目张胆的侵权,面对所欠的二十五万元稿费,面对一年多来几近崩溃的折磨,面对他人的诋毁,我的人格和尊严再也不允许我沉默了。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决定向媒体开口,向法律求助!否则,我无法洗刷他人对我的诋毁,更无法保护我起码的权益。不仅是为我自己,也为那些屡遭侵权、屡受伤害的同行们!

2002年5月5日,我接受了《南方日报》两位记者的采访,他们撰写的《剧本改编者的权利有多大》的文章,以半版篇幅发表在《南方日报》上。

但我深知,一个编剧向强大的制片方宣战,等于是以卵击石,会撞得头破血流,甚至会粉身碎骨,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是输,输了就更是输了。

我先生更是坚决反对:“雅文,你千方不要把你的时间耗费在没完没了的法庭上!我搞了二十多年法律,比你更了解法律,也比你更了解中国的执法环境。你不要对法律抱有太大希望!法律是死的,法官却是活的。法官也是人,同样生活在充满诱惑的社会里,同样受着各种关系的制约……再说,咱们国家的知识产权法才实施几年,好多法条都处于完善阶段。另外,你同时要起诉三起官司,就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能受得了吗?我劝你还是咽下这份委屈吧。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太难了……”

就连高级外交官余美和参赞都为我感到愤愤不平:“他们凭什么这样对待你?没有你张雅文,能有这部剧吗?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人做事应该讲起码的良心!”后来,他向法庭出示证言,公开谴责他们的侵权行为。

其实,我一直也想委曲求全,也曾想让自己的灵魂继续委曲地跪下去,如果能跪来尊严和权利的话。可我却发现,委曲求来的不是“全”,而是被人一步步地蚕食掉所有的权利。电视剧播完了,侵权还在继续。我认为,一味地放纵他人的侵权行为,只能使中国文坛的侵权行为更加泛滥,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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