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吾 三(1)

“我爱你。”

最早,他在天空中书写这句话,可天上的橡皮擦太多,一块块奔腾的乌云抹掉他那些类似蟹爬的字迹。他不服气。他想正是因为自己写得差,所以要多写。字写得好,还到处乱写,那准是患上神经分裂症。

他在大地上继续书写,还没写完,有人匆匆抛下垃圾袋、快餐盒、塑料铅笔盒、避孕套与蓝色发了硬的雨披、何勇的专辑《垃圾场》……他感慨万千,以一个浑身上下挂满垃圾袋与快餐盒的行为艺术家的形象来书写这三个字,或许也是对爱的亵渎吧。他就在墙壁上写。墙壁高高低低,有时要爬,有时要趴。一时间,他蹿高伏低物我两忘。没多久,戴红袖章老婆婆也渐渐身轻如燕,神出鬼没,不断地拦住他,大声喝道:“每个字,罚款十块。”

他掏出三十块钱,很爽快地付了。

他付过一次又付过一次,很快,发现威风凛凛的老婆婆们都把他当银行里的提款机了。他觉得伤心,在他最初打定的主意里,就算卖血,他也心甘情愿支付这无数个三十块钱。但“提款机”这种形象显然是对人格的最大侮辱。

他一怒之下就把自己关屋里在纸上写。他写了一张又一张,纸写完了就写书上,书写完了就写墙壁上,墙壁写完了就写桌子上,桌子写完了就写台灯上,台灯写完了就写蚊子身上。

他在凡有表面存在的物体上疯狂书写,毋论这物体的表面是凹还是凸。

他开始在手臂上、大腿上甚至用绳子绑起笔在自己的后背与屁股蛋上书写。他还吐出舌头在舌苔上书写。人体可以书写的地方确实不少,比如耳朵,比如指甲,比如头发,比如阴毛。很快,他的手指头与心里头已全是厚厚的茧子。他微笑着也叹息着,他用深情的目光注视着房间里唯一还可以书写的地方——双腿中间的生殖器。显然,勃起与否这很重要。他开始捋它。圆柱状的海绵体在膨胀。他在睾丸处也在龟头上还在包皮里书写着这句话——“我爱你”。

他心里充满异样的柔情。他放下笔,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欣赏着自己的笔迹。这些字,肩膀上都有一双洁白的翅膀,脸上都有一张鲜艳的小嘴儿。他背起挎包,出了门,挎包里塞着全部家当。

他在肯德基餐厅里坐下,等候火车。他要了几份香辣鸡翅。

据说这些鸡翅的主人生前都受过音乐熏陶。他吃得眉毛、鼻子、嘴一起动。坐在他对面的女孩儿瞧着他嘻嘻地笑。女孩儿的头发是橙黄色的,脸微呈蜡黄,唇上涂鲜红的唇膏,手臂甚白皙,左手腕上套一个寸许宽的黄铜首饰,右手食指戴一枚水晶戒指,十指抹玫瑰色的指甲油,上身是一件浅蓝色印小花的外套,印有小熊维尼图案的内衣是奶黄色的,因为坐的姿势,臀背处露出一块白色月牙状的肌肤。下身是一条深绿色的棉布长裤。脚上是银灰色的凉鞋,没穿丝袜,脚踝处系珍珠脚链,脚趾甲上涂的黑色的指甲油。在女孩儿身上基本可以找全颜料盒里的色彩了。

他怦然心动,慢慢地又看了十几分钟,还是没法拒绝这些色彩的诱惑,于是,说:“MM,我们去化蝶吧。”

他没问女孩儿的名字。女孩儿也没问他是谁,点头表示同意。他与女孩儿就去肯德基对面的宾馆开了房间,在床上化了一个时辰的蝶。当然,事后,女孩儿没忘记提醒他付钱。他吃了一惊。他本来以为这是一道免费点心。他忘掉一个基本常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他在心里打起急行军鼓,咳嗽几声,镇定自若地问:“多少?”

女孩儿竖起中指,晃了晃,就把从窗外飘进来的光线缠在中指上。女孩儿的中指晶莹透明,比来自新疆的羊脂玉还美,若能用刀砍下挂在胸口,一定能避百邪。天空湛蓝,有鸽子追着白云飞。他对她微笑:“一百?”

女孩儿咧嘴笑:“大哥说笑哦。一百还不够打车回去的钱。一千吧。”

女孩儿说一千像吐出一片轻薄的瓜子壳。这让他产生误觉,一千已经很便宜了。问题是,他知道,从这酒店出去,到地铁站,再沿地铁东南出口向东第一条路,有家鹏馨酒店,门面虽小,环境幽雅,里面小姐不少,且素质一流,个个国色天香,也只敢要五百。他不得不严肃地向她指出这点。他也承认,她比国色天香还国色天香,给六百应该,再高,就对不起人民币,它们会觉得自己贬值缩了水。再委屈,也不能委屈人民币啊。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