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审势治蜀中:因势制宜,宽严有道
《三国演义》第六十五回中,刘备夺取成都后,重赏文武有功之臣,一一加封定爵,然后“杀牛宰马,大饷士卒,开仓赈济百姓”,使蜀中“军民大悦”。接着,刘备为了实现西川的长治久安,又委托诸葛亮拟定“治国条例”,在如何治蜀这个问题上,诸葛亮和法正产生了分歧。孔明坚持以法治蜀,在拟定的治国条例中“刑法颇重”。对此,法正谏道;“昔高祖约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愿军师宽刑省法,以慰民望。”但诸葛亮并没有因法正劝谏而“宽刑省法”,他对法正说:“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用法暴虐,万民皆怨,故高祖以宽仁得之。今刘璋暗弱,德政不举,威刑不肃,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残,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道,于斯著矣。”这一番话说得法正心服口服。
诸葛亮这段话,将汉高祖治国的历史经验和当时西川的现实状况分析得头头是道。陈寿对孔明治蜀的评价非常高。他在《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说:“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练,物理其本,循名责实,虚伪不齿,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可谓识治之良才,管、肖之亚匹矣。”
古人云:“时移则势异,势异则情变,情变则法不同”。对于决策者来说,最重要的是要有审时度势的清醒头脑。否则,只在具体方法上做文章,决不会有大作为。用法是宽是严,可因时因事而异,治理国家、管理企业决不能拘于一道。继*之后,要施以宽仁,使民休养生息;继“德政不举”的乱国,必须严明法制,使人畏法而不敢胡为,始能由乱入治。孔明治蜀虽主张严明法制,但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则有猛有宽,或以猛济宽,或以宽济猛,而不是一律都用重典。凡违法的,不管是谁,孔明一般都严加处理,如对亲如手足的马谡、官高如李严,根据其犯罪的情节,分别予以处斩或罢官。
诸葛亮坚持以严济宽、以猛纠弘治理西川,果然,“自此军民安堵。四十一州地面,分兵镇抚,并皆平定”,使惨遭战争破坏的西川,在社会秩序逐步安定下来后,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
由此可见,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一定要选择最符合自己的路,绝不能照搬别人的经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理论有很多,成功之路也有很多条,每个成功者提起成功的经验都能总结一套理论。但成功永远没有固定的模式,如果只是一味照搬别人而无自我的创新,就不会进步和发展,就会成为别人的附庸。即使是成功的历史经验,如果不“审势”而照搬照套,也是必定要碰壁的。法正之所以“知其一,未知其二”,就在于他只看到了历史经验的一面,而没有研究现实的客观实际这一面,结果提出了一个削足适履的主张。
经验只能够去借鉴,而绝不能照抄照搬,必须同个人具体情况相结合,并在自己实践中加以检验才能起到积极作用。经验只有适合个人情况的时候才叫经验,否则只能算作废话一堆。不切实际,盲目照抄照搬别人的经验,将别人的经验加以模式化、教条化,经验只能成为阻碍成功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