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至亲之死和赵光义的责任(2)

当初,杜太后让赵普记录下“金匮之盟”,本意是让赵匡胤传位给赵光义,赵光义再传位给赵廷美,赵廷美再传位给赵德昭。赵光义当了皇帝之初,赵廷美官爵显赫,赵德昭依然被称为皇子。然而赵德昭死后,赵德芳也相继去世,赵廷美就开始没有安全感了。后来有人告发赵廷美的不端行为,赵光义问赵普怎么办,赵普秘密回答说:“我是旧臣,有一些事情想提醒一下皇上。”于是,他将当日杜太后的顾命和宋太祖的遵守之事都又说了一遍。赵光义在宫中找出了赵普当年所写的藏在金匮中的誓书,抚卷深思。第二天,赵光义又召见赵普说:“人谁能无过?朕就要50岁了,知道自己的前49年都错了啊。”他以传国之意征询赵普的意思,赵普这一次明白地说:“太祖皇帝已经耽误了大事,陛下您还要再误吗?”赵光义于是决定追究赵廷美的罪行,借此将他排挤出权力继承序列。

这件小事在正史《宋史》中有明确记载。《宋史》在记叙完这件事后,加了一句话:“凡廷美所以遂得罪,普之为也。”可见正史将赵廷美的死很大程度上归咎于赵普的推动。从这一处,我们起码可以得出两点可靠的信息:第一,赵普即使是“金匮之盟”的忠实记录者,也绝不是忠实的执行者。相反,他为了自己的地位和利益考虑,出卖了最终的立场,劝赵光义违反可能存在的“金匮之盟”;第二,将所有责任都推到赵普身上是不公平的。赵普毕竟只是一个大臣,在皇室内部的权力继承问题上只是起了外因的作用,而赵光义作为决定者,责任不容推卸。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在即位之谜中有重大关系的宋皇后的命运。

宋太祖的遗孀宋皇后在小叔子即位后,享有“开宝皇后”的封号。因为赵光义是以同辈继承大统,因此宋皇后不能称“皇太后”,而称“开宝皇后”。宋皇后在新皇时期没有什么事迹记录,只是在她死后却没能按皇后的礼仪隆重发丧,这就有点蹊跷。有大臣提出依制,要以皇后之礼为宋皇后发丧,但是赵光义没有理会。宋皇后最后以一般妃嫔的礼仪出丧,这又不能不让人对宋太宗赵光义的动机产生猜测。

一位嫂子、一个弟弟、两个侄子的死都有不正常的地方,都给后人猜想的空间。《宋史》中赵光义的本纪对赵光义推崇备至,但就这四位至亲的死也委婉地指出赵光义带有一定的责任。“若夫太祖之崩不逾年而改元,涪陵县公之贬死,武功王之自杀,宋后之不成丧,则后世不能无议焉”。说赵光义在哥哥宋太祖死了不到一年就改元,赵廷美死在贬居地,赵德昭自杀,宋皇后死后没有依礼出丧,这四点都使后人议论纷纷。这四点虽然只是轻描淡写,却一语中的。但这四条都只是猜测和议论而已,史书中没有更详细的记载,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赵光义有任何阴谋。因此,非议永远是非议,后世所谓的许多揭秘和研究,也只是停留在推断和猜测阶段。

笔者的解释是:赵光义对四位至亲的死负有间接责任,但是我们不能说这四个人就是他害死的,更不能以此来否定赵光义即位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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