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三迁教子 买肉啖儿(6)

孟轲今天说的,并非全是实话。不错,这猪豚不是偷的,而是捡的,当他们在村后的柳树丛中发现这头小猪时,正被一只恶狗咬得遍体鳞伤。他们打跑了恶狗,救起了小猪,它已经是奄奄待毙了。然而他们并未去寻找失主,而是迫不及待先令那个其父杀羊的孩子回家去取来了一把牛耳尖刀,然后由孟轲操刃,捅刀、割头、开膛、除内脏,用黄泥包裹,用干柳枝烧而食之。当孩子们吃得满嘴流油的时候,有一个打柴的老者经过柳林,这才泄露了天机。孩子们主要并非为了吃肉,而是为了杀头真猪过过瘾,也确实比杀泥猪更带劲。

三天后孟母得知儿子撒谎,但却若无其事,只是加快了迁居的筹措与准备。

由于着手早,时间长,这第二次迁居不似第一次那样匆忙,颜崇义得以完全按照孟母的要求去做,因而较为理想。周安王十九年秋,孟母携子迁至因利渠畔(今邹县县城南关),在一所学宫的侧旁定居下来,小孟轲是在新居室过第七个生日的。

两千多年来,习惯上都称“孟母三迁”,并有《三迁志》一书,但实际上却是三居而两迁。

话再回过头来说。那还是初迁至庙户营的时侯,小孟轲听见东院的猪在拼命地嚎叫,其声尖厉刺耳,令人心悸肉麻,忙问母亲道:“东院在干什么?那猪为何这般拼命地嚎叫?”

孟母正在机上织布,见问随口答道:“东院是在杀猪。”

“杀猪干什么?”小孟轲追问道。

“杀猪好卖肉给你吃。”孟母漫不经心地回答。

小孟轲听说东院杀猪是为了卖肉给自己吃,高兴得手舞足蹈,到外屋高声地背起“诗”来。

话一出口,孟母便知失言。今天若不买肉给孩子吃,便是哄骗孩子,教孩子撒谎。有心买肉啖儿,生活如此艰难,不年不节的,哪里舍得花这笔钱!……突然,她耳边响起了先父那苍老而浑厚的声音:“孺子不可欺也!”孩提时,先父曾给她讲了一个《曾子之妻之市》的故事,讲完故事之后,下了这样一个结论。

曾参青年时期,有一天,其妻欲去赶集,六岁的儿子哭闹着欲随母同去。集市上人多如蚁,拥挤不堪,带孩子去很是累赘。百般劝阻,孩子硬是不听,母亲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说道:“我儿乖乖,在家里和小朋友们一起玩,妈妈赶集买肉,中午包饺子给你吃。”

这一招果然奏效,孩子止住了哭声,问道:“这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妈妈不骗你!”母亲十分肯定地回答。

孩子听说中午将有肉馅饺子可吃,欢蹦乱跳地离去了。

其时曾参正在书房里全神贯注地读书,妻与子的这场纠葛,他全然不知。

母亲从集市上归来,篮子里哪里有半点肉星!惹得孩子号啕大哭,指责母亲“言而无信”、“是个‘巧言令色’的大骗子”……哭声惊动了曾参,曾参忙问原因。问明了情由以后,即刻跳下圈去,将一头不足百斤重的壳郎猪杀死,令其妻包饺子啖儿。他说:“为父母者,不可食言,更不能欺子!”

想到这里,孟母羞愧得面红耳赤,匆匆下机,奔向东院的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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