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出色。在班上,强尼可能会觉得无聊,但他从来不会有什么行为问题。他只是编些故事,解些复杂的方程式,好让自己充实起来。
他白肤金发,相貌英俊,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喜爱。他参加了空手道班、钢琴班和吉他班。在中学篮球队的甲级队里打前锋。他是教堂里的辅祭侍者。放暑假时,他和父母去印第安纳州的农场远足野餐,到风光旖旎之地旅游:尼亚加拉瀑布、大峡谷、巴黎,还有伦敦。此外,父母还教会了他自信与自负的区别。
在整个过程中,第七子团队的成员们每天至少都会收到一次关于男孩进展的通报。必要时,弗吉尼亚团队的领导人还会给予指导,可是由于他们现在正忙于研发和检验项目测试阶段所使用的技术,便把日常工作的大部分事务都交给了印第安纳波利斯团队。那些所谓的儿科医生、家庭友人、校外辅导员和保姆,大部分都是第七子的辅助人员,都在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记录着孩子的成长。他们的汇报也大都印证了达尼娅和休发给弗吉尼亚总部数据资料的真实性。
到了十二岁,强尼接受了天主教的坚信礼。经过仔细研究,他选择了托马斯来作为自己的圣名,以此来纪念学者的守护圣人圣托马斯?阿奎纳。
强尼的祖父祖母都已不在人世。达尼娅说过,他是独生子,在他出生以前,两方的祖父母都已经去世了。约翰唯一知道的亲属就是在外四处奔波的叔叔卡尔和他的妻子贾克琳。约翰从没见过他们。他的父亲只有一张他们的照片,放在钱包里,小小的,模糊不清,是六十年代冲印的柯达。照片上,卡尔和贾克琳坐在一张野餐桌旁,对着镜头微笑。贾克琳的棕色长发吹散在风中,永久地定格在了粒状模糊的画面之上。卡尔戴着超大的太阳墨镜,与黑色的齐肩长发相映成趣。卡尔和贾克琳经常从各个名字古怪的奇妙之地寄来明信片:加拉加斯 、巴拿马、纽芬兰、北京 每个地方都是一堂有待发掘的地理课程。约翰被这样的经历惊呆了,他询问着叔叔和婶婶职业。休解释说,他们是为联合国工作的。
约翰上的是一所特别优秀的公立高中,在新生的尖子班里表现出色,还接触到了幼年时便已有所了解的不同族裔和不同宗教。他喜欢公立高中,喜欢接触不同肤色的人们,喜欢听到各种方言。他成功申请加入了校篮球二队,还很擅长跨栏运动。他爱上了一个女孩,还在一个十月的夜晚、在打完校友返校日的比赛之后得到了她的初吻。他们约会,其实也就是放学后去麦当劳喝喝奶昔聊聊天。一天,他开玩笑似地对他母亲说,将来他要和帕蒂?罗斯结婚。达尼娅告诉他,在对未来做这样的假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从现在到未来会有许多事情发生,达尼娅警告说。
第二天,约翰的父母出车祸死了。
当时一家人正在赶往《罗宾汉:侠盗王子》晚场表演的路上。强尼记得自己钻进了车子,然后爸爸在林德斯特伦巷道处转了个弯,突然迎面车灯一亮,一辆汽车闯过红灯,朝着他们直冲而来 父亲猛地按喇叭 发动机的轰鸣声越来越近 母亲尖叫起来。
两年后,他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睁开了双眼,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叔叔和婶婶。
他们告诉他,他十五岁和十六岁的生日都是在昏迷中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