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一审(2)

按照陈晓后来接受新浪网采访时说:“当时在交纳罚金的最后期限前,黄光裕家族只筹到了5000万元资金,于是找到上市公司管理层,希望从被托管的非上市门店中挪用亿元用于交纳罚金来寻求改判。虽然上市公司方面知道这些做法存在问题,但是考虑到与大股东的情感,即便是在大股东已经对贝恩资本3位非执行董事投下反对票的情况下,最终还是帮助黄光裕家族从非上市业务部门挪用了亿元。”

显然陈晓对黄光裕家族一直采取一种忍让的态度。其实在黄光裕、杜鹃2008年11月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后,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管理层虽然很快就宣布停牌,并开始与黄光裕家族划清界限,这显然是上市公司高管出事后公司都会采取的措施,以便得到供应商和银行的继续支持。

除此之外,对于黄光裕本人,陈晓等高管一直保持着忍让。按照陈晓后来的表述,“实际上我们在将近两年时间里面,在公司的每一次高层管理会议上,我都会说这两句话,第一是保留最大的情感空间,最可能的情感空间,有些东西我们是控制不住了。第二是做对公司整体正确的事情,这是我这一年多来始终坚信的两条东西。走到今天,第一条就变成很大的挑战了,第二条还会一定坚持下去。包括第一条,我尽我的能力会坚持下去。”

的确,对于公司的创始人黄光裕,陈晓这位曾经只身进入国美电器的“败军之将”要想彻底消除其对公司的影响力和曾经的功绩是不可能的,而且为了保护黄光裕,陈晓等高管承担了太多的责任,而且做了很多本不应该由他做的事情。

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记者采访时,陈晓曾经这样描述,黄光裕先生创造了这样一个基础:就像一个长征火箭,他可能是这个火箭的第一级,把企业送到更高的轨道上去,成为全球比较优秀的零售企业。但是反过来讲,像2008年,也正是因为他的问题,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一种压力和困境。我们的团队就承担了这样一个责任,我们要把它(国美)再往上推上去,可能是这个火箭的第二级,未来可能有第三级把它送到轨道上。我的定义是,目前我是这个火箭的第二级。

然而黄光裕案件的进展,以及不断因为黄光裕本人出现的负面新闻,一次次将国美电器的恢复势头浇上一盆盆冷水。按照陈晓的说法,在过去的22个月中,国美电器股价曾经出现过6次大跌,都与黄光裕有关,包括其被拘捕、被香港证监会起诉、逼宫贝恩资本,以及后来发生的改组董事局等。

“‘去黄光裕化’其实是大股东逼我们走的一条道路,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让公司稳定下来而不是一次次陷入灾难。”陈晓在与笔者交谈时如是表示。

然而考虑到大股东的情感因素,陈晓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又做出了一些为大股东袒护的做法,比如说2009年8月黄光裕夫妇在香港被证监会起诉后陈晓的表现。

根据国美电器的公告,2008年1月22日至2月5日11个交易日内,国美电器连续实施了10次回购,回购股份达亿股。回购价格最高每股港元,最低每股港元,共动用公司资金亿港元,公司回购的平均成本约为每股港元。

与此同时,2008年1月28日,黄光裕及其全资拥有的Shine Group Limited向黄光裕的“家庭成员”分别转让了90万股和亿股国美电器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香港交易所的权益披露显示,此次转让,每股作价港元,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港元,有的折让,交易总额达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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