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作为官方政治学的"春秋大义"(2)

如果我们不因人废言的话,苏轼的这层体会正可以解释《贞观政要》的这则轶闻:唐太宗此刻表现出来的似乎正是"平易正直"的一面,如果当真浩浩荡荡地搞一部文集出来,岂不是会让苏轼那样的知识分子们偷偷笑话么?唐太宗把话说得坦白,还真不是假谦虚,就这样,邓隆的马屁提案竟然未获批准,贞观年间的考研大军这才算松了一口气。

以儒家的眼光来看,唐太宗这番表态可以说是"以德治国"的一种体现,而有趣的是,欧阳修他们在修《新唐书》的时候还真就没有收录什么皇帝的诏令,把"本纪"部分搞得很是简洁,后来章学诚还为这事挑了一回大指,夸欧阳修他们深得《春秋》的笔削精髓,比司马迁和班固做得都好。看来,领袖治国在德而不在文,这倒真是很多人的共识。可是,儒家翻来覆去念叨这个"德"字,而这个"德"到底包含哪些内容,这其实是相当含混的。举个例子来说,司马光曾经在给皇帝的上疏里具体谈过这个问题,说君主之"德"包含三类内容,它们分别是:仁、明、武。

"仁",近似于我们一般理解的"德",强调一种教化型的政治作风;"明"意味着有明智的脑瓜,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蛋,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武"并不是穷兵黩武的意思,而是说君主要有良好的判断能力,当十个参谋官贡献了十条意见的时候知道该选哪一个。谁都知道这道理不错,可这种说法却怎么看怎么都像格斗中的第一金科玉律:一定要打倒对手,一定不能被对手打倒。^_^

现在一些问题就比较明确了:难道儒家的"德"就仅仅是伦理意义上的"道德"吗?

当然不是。

难道"德"就全是讲教育、讲感化吗?

当然也不是。

具体看看董仲舒,这样一位官学泰斗,难道就只是在书斋里边闷着头搞教学和著述吗?

当然更不是。

我们叙述的时间顺序是从后向前的,就从老董的晚年说起好了。

不,不该称呼"老董",而该恭恭敬敬称他一声"董老"。话说董老辛辛苦苦一辈子,终于光荣离休了,可离休了也闲不下来,朝廷每有大事争议不下的时候,就派张汤到董宅找董老来讨主意。张汤其人我们前边已经见过,是汉代风光一时的大法官,而大法官频繁地去找大儒者讨主意,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

主意讨来讨去,少说也讨了好几百回了,就连叫化子讨饭都没有这么腻人的。董老给的主意虽然都是就事论事,可人们对这些意见回头再一捉摸,发觉其中句句都是金玉良言。于是,这些主意最后被汇集成书,一共收录了二百多条但这可绝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儒家学问书,而是一部法典,题目叫做《春秋决狱》。顾名思义,书的内容是以"春秋大义"来裁断疑难案件的。

看,儒家大师贡献法律判例。而更有甚者的是,有人认为《春秋》一书根本就是孔夫子的法律专著,比如明代黄正宪《春秋翼附》,作者的大哥在序言里就这么说:"《春秋》,吾夫子刑书也。"

咱们想想,像钱钟书、陈寅恪这样的大学者,学术水平绝对不在董仲舒之下,但是让这两位去参与判案和制订法典,恐怕谁都会觉得荒诞吧?

那么,董仲舒又是怎么给大法官支招的呢?所谓《春秋决狱》,又是怎么以《春秋》的内容来作判案依据的呢?咱们来看一个例子:

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之。甲当何论?

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有子,蜾(guo3)蠃(luo3)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

诏:不当坐。

这段文字可以让大家体会一下当时法律文书的行文风格。我们现代人学习传统文化,大多都是去读唐诗宋词、骈散名文,却对古代实用体裁的东西了解不多。而实际上,这种实用类的东西在当时可比诗词歌赋重要太多了。作为意识形态根基的学术典籍自然就更重要了,要知道,诗词歌赋多是抒发一些闲情逸致,至多也就是发发忧国忧民的感慨,在名利之途上有时也能赶上以诗取士的好日子,而儒家典籍却不一样:小可以安身立命,大可以安邦定国,这才是社会发展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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