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天气热起来了,墨阳是个气候湿润的城市,路边的小三轮上堆满了廉价的玫瑰花,女孩们迫不及待地穿上了露出膝盖的裙子,空气里有了汗水的味道。
有时候学习太累了,安柒忍不住要看看天空,然后狠狠地在心里骂一个人,“你倒是悠闲地躲到新加坡去了,还做出一副苦大仇深不愿意走的样子。有钱人家的孩子,真是了不起。”发泄完了,继续埋头做题。
爸爸最近似乎也常常在家。有时候,自己趴在写字台前做题,会感觉到有人轻轻地推开门,往里面张望。等转过头去,就看到爸爸若无其事地擦擦门框,或者抹抹地板。
做题到半夜,也会在餐桌上发现一杯温热的牛奶,端起来一饮而尽,又继续回房间做题。也许是因为老了,也许是感觉到唯一的女儿即将离开,安柒能够感觉到爸爸在试图挽回他们两人之间缺失了18年之久的亲情。
这个愿望卑微而渺小,小心翼翼地生长着,也许他也不知道如何去关心这个被忽略已久的女儿,只能一点点地示好。
7月终于隆重地到来,因为这场倍受瞩目的考试,而富有了特别的意义。考试的前一晚,爸爸从下午就开始在厨房忙碌,安柒坐在书桌前,咬着笔杆发呆。
似乎很久没有在家里见到如此丰盛的饭菜,冒着热气的水煮鱼,金黄色的卤肉,凉拌的白色的藕片,糖醋白菜,甚至在一瓶啤酒旁边还有一听刚从冰箱拿出来的,结着霜的百事可乐。
安柒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仿佛进错了别人的房间。爸爸端着一盘炒年糕从厨房出来,一边放下盘子,一边招呼安柒:“快来吃,吃完去看书。”
在印象中,爸爸这样下厨似乎只有两次,一次是宋叔叔评上教授职称,一次是他自己。他似乎有着超强的厨艺天赋,即使很久没有下厨,依然能有条不紊地做出一桌丰盛的饭菜,令人在这样闷热烦躁的夏天也胃口大开。
爸爸将围裙取下,坐到桌前来,自己倒了一杯啤酒,一口喝掉半杯,又再倒满。啤酒的泡沫升腾着,象一个个调皮的精灵。
“呃,那个……明天,你不要紧张。”半晌,爸爸终于开了口。
“嗯。”安柒埋着头拨弄着碗里的鱼。
“都复习好了吧?”
“差不多吧。”
“检查一下要带的东西,笔的墨水有没有。”
“知道了。”
“明天,打车去考试吧。”说着,爸爸站起来,因为太用力,膝盖似乎撞到桌子上,啤酒晃荡着,洒了出来。来不及擦桌子,他拿起自己的包,抽出一张100元的钞票,赶紧递给安柒,“这几天打车用,还有,饿了就自己买点东西吃。”
“嗯。”安柒接过钱,不知道如何面对冷漠了自己十几年的父亲突然的示好。想说谢谢,却觉得似乎太过见外,只好沉默着把钱放进裤兜里,继续吃饭。
“快点吃完进去看书。”
“好。”安柒应了一声,埋下头赶紧吃饭。然后拿着饮料进了房间。
坐在书桌前,仍然无法集中精力看书。想象着明天即将走进考场,感觉是那样的不可思议。
客厅里电话突然响起来,听到爸爸穿上拖鞋,慢慢走过去接起电话,随后听到他大声的喊:“安柒,接电话。”
安柒“嗖”地跳下凳子,逃跑似的跑出房间,只是心里依然很疑惑,谁会在这时候打来电话?
“喂?”
“安柒,我是索洛。”电话那边传来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球之外的遥远星球。
“是你呀。”
“明天要考试了吧?”
“是啊,你可好了,跑到新加坡去躲清闲了。”安柒抱怨着,却也不敢将平常自己自言自语的那番话一股脑地说出来。
“你还好吗?”
“有点看不下去书了,等我考完,一定要疯狂地玩一次。”
“看不下书早点休息吧,我挂电话了。”
“好的,再见。”安柒听到电话那边有女孩的声音,大概是许乔翘吧,来不及多说什么,感觉到他赶紧地挂了电话,只留下“嘟嘟……”的忙音。
早早地上了床,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直到下半夜,才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早上醒得格外地早,爸爸早已经出门。经过餐厅,看到摆在桌上的煮好的鸡蛋,牛奶微微地冒着热气。
这几个月的时间,都已经习惯了提前一点出门,还是躲在楼梯口,听到朝歌家的门一响,便装做若无其事地走出去。文科和理科的考场不在同一处,这是第一次,两个人从院子里出来,要朝着不同的方向走。
“柒柒,你要好好考。”朝歌突然拉住安柒的手说。
“嗯,你也要好好考。”
(7)
在那以后很多很多年,仿佛每到七月,就闻到阳光里油墨的味道,教室上方“吱吱哑哑”的电风扇的声音,还有,不知谁身上传来的隐隐的汗味,这一切构成了记忆中最深刻的七月。
然而,当对七月的恐惧变成了怀念,我们就这样长大了。我们眼睁睁地看着时间远去,谁也留不住它强大的脚步,只有它,随心所欲地带走我们想要留住的美好,一路驰骋,扬起的沙尘模糊了我们的眼睛。
所以,我们常常不知道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考试结束的那天,直到走出教室,重新晒到外面炙热的阳光,这才仿佛恍然醒悟过来,高考就这样结束了。
一瞬间,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仿佛一个遥远的目标,自己孜孜不倦,为之奋斗了十几年,然后在这一刻,它结束了。仿佛突然失去了指引一般,竟然不知道,今后的路,要如何走下去。然而转瞬之后,感受到的还是喜悦,仿佛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猛然间发现自己是如此地轻盈,能奔跑,能跳跃,象草原上自由的小麋鹿。
(8)
自从郑景辰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去过“1998”。而此刻,汽车朝着他已经不在的地方驶去,路上的风景既熟悉又陌生。
那些默然屹立的路灯,曾目睹了他们相对无言的沉默。那些遮天蔽日的行道树,曾掩映了他们并肩而行的背影。
清秀的女孩在台上唱着柔软的小情歌,台下亦不再有疯狂扔荧光棒的女孩;情侣们坐在角落窃窃私语;独身的男子面前放着蓝色的鸡尾酒,埋着头玩弄手机;结伴而来的女孩用手撑着头,静静地听着歌者在唱歌;只有一桌围了五、六个年轻的男孩女孩,热热闹闹地喝着啤酒。
以前和景辰他们熟悉的侍应生加加还在这里,看到安柒和朝歌,立刻开心地跑过来。
“好久没看到你们了。”
“是啊,今天刚高考完,来放松一下。”
“你们喝什么?喝鸡尾酒吧,我上次学调了一种,给你们尝尝。”
“好啊。”
加加欢天喜地地朝吧台跑去。台上的女孩唱着忧伤的情歌,这忧伤从她薄薄的嘴唇边弥散开来,弥漫到每一个角落。
每个人心里的往事都是这样经不起勾引,仿佛是磁与铁的关系,我们曾经以为早已被遗忘的过往,总会在某种勾引之下,变得无比清晰。而这种勾引无处不在,可能是一首情歌,可能是一种饮料,可能是突然变暗的灯光,甚至,可能是路灯下,自己摇摇晃晃的影子。
Mint julep的味道带着微微清凉的薄荷味,细腻的冰渣,混合着砂糖的香甜和威士忌的烈性,清凉地掠过喉咙,仿佛却在胃里燃烧起来,一团火热。
“真甜。”
“上次调给景辰喝,他说,等你来了,一定要给你喝。你喜欢甜的酒,不喜欢辛辣。”
加加说着,转向别桌去了。彼时的话语象精准的箭法一般,正中红心。仿佛再次尝到那苦涩的干红的味道,男孩的眉目突然无比清晰地出现在脑海中,微微皱起的眉,长长的睫毛,干净的手指,似笑非笑的表情。
“朝歌,外面有一个IC电话亭吧?”
“在下面那条街,怎么了?”
“你等我一会。”
来不及多说什么,跑出了酒吧。7月的夜晚,街道上还有许多散步的行人,女孩急促地走着,与许多陌生人擦肩。她的手里紧紧地攥着一张纸,将上面的11个数字牢牢地抓住,生怕一不小心它们就飞走了,是上次郑景辰打电话来时,自己在来电显示上记下来的,这是他唯一的线索。离电话亭越近,她的心就越加地跳起来,她开始奔跑起来,在这熙来攘往的大街上,她跑得那么轻盈,几乎像是要飞起来了。
终于来到电话亭前,一个一个地,在电话机上按出纸上的号码,很快,话筒里传来了“嘟——嘟——”的长音。
“喂?”
“郑景辰。”
“是……安柒吗?”
“是我。”
“考试完了吧?”
“是啊。”
“嗯。”
“郑景辰,加加调了Mint julep给我喝,很甜。”
“是吗,我知道你会喜欢的。”
“你还好吗?”
“很好的。”
“你真的不回来了吗?”
“可能要等很久吧,我要去忙了,下次再说。”
“再见。”
那边没有回应一声再见,突然就挂了电话。剩下安柒站在电话亭里听着里面传来的忙音,像是做了一场不可思议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