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富翁之街(1)

洛克菲勒在很短的时间内赢得了人们的尊重,而这在15年前是根本无法想象的。那时的他与家人不得不在斯特朗斯维尔寄居于休密斯顿家。1868年8月,与湖岸铁路公司达成运费折扣协议后不久,他和塞蒂从切舍尔街搬到欧几里德大道424号一幢体面宅子里生活。这次搬家充分显示了他在克利夫兰日益提高的社会地位,也表明他投身石油业短短几年便取得令人刮目相看的成就。克利夫兰当地人一向把欧几里德大道誉为“世界上最美的街道”,街道两旁的豪宅充分地反映了居民从石油、钢铁、金融、木材、铁路和房地产业所赚取的财富。全城大大小小的新贵都落户于此,其中有亨利·B·佩恩、阿马萨·斯通、约翰·海等社会名流。因此,欧几里德大道不愧为“富翁之街”。

在这条宽敞壮丽的维多利亚风格大道上奔驰的都是高头大马和时髦车子,路旁有榆树遮阴蔽日。一座座奢华的宅院坐落于树荫深处,主楼与大门之间装饰着平整的草坪和造型优雅的灌木。宅院之间很少有栅栏,整条街看上去便如同一座大花园,在一望无际的绿色中散落着典雅的房舍。

洛克菲勒的宅院处在阿马萨·斯通的豪宅以及另外一些奢华大厦的包围之下。这是一座有双重斜坡屋顶的两层小楼,有柱廊和拱形窗户,门前围着一道长116英尺的铁栅栏。洛克菲勒完全有能力买下一套更为奢华的大厦,不过,他还是选择了这处售价只有4万美元的宅子。过往的行人也许会觉得这套小房子的主人没什么了不起,而这恰恰是洛克菲勒希望看到的。他无意炫耀个人财富,有心把家财藏在暗处。即使在自己家里,他也是处处谨慎,似乎在隐藏什么秘密。恰如韦伯心目中理想的资本家,“他戒除炫耀和不必要的开销,绝不耍弄手中的权力,而且对来自社会的恭维与颂扬感到不安”。

洛克菲勒喜欢购买比较宽敞、无甚装饰的房子,以便让自己可以对其进行改造。若是这处房子没有任何可供改进之处,他反而觉得不舒服。他天生就是个实用主义者,对屋子的地板和室内装修更感兴趣,而不会苛求建筑的外部装饰。“我讨厌浮华的装饰,”他说道,“有用的东西和美的东西才是好东西。炫耀的装饰,徒有其表的东西,都令人反感。”农家出身的他喜欢宽敞的空间,讨厌逼仄杂乱的地方。他之所以选择欧几里德大道的这所宅子,可能就是看中它有足够面积的房间。

洛克菲勒用于花草树木的心思和金钱比房子本身还要多。为了扩大花园,他买下相邻的一块土地,但随着土地一起买入的房子有碍观瞻,令他颇为发愁。他厌恶浪费,因而无意把它拆掉,便决定把房子捐给一所新建的女子学校。他雇人用绞盘把整幢房子吊了起来,放在抹上油脂的圆木上,然后挪到一个街区之外的校园里。这在当时堪称工程技术领域的一大奇迹,引来许多人围观。露西·斯佩尔曼如是描述妹夫的壮举,“真是了不起!而且,他从此以后总是在做了不起的事情!”

他在自家房子后面用石头盖了一个兼做车库的马厩,长度超过100英尺,有结实的横梁和松木板条,挂着精美的枝形吊灯,其豪华程度胜过他自己的居所。洛克菲勒喜欢快马,无论是两马马车还是四马马车,他都能纯熟驾驭。笔直的欧几里德大道恰好是个赛马、赛车的好地方,倘若有人想超过他,洛克菲勒便会不甘示弱地和对方比试一回。约翰、戚廉和弗兰克都是一家名为“克利夫兰赛车公园公司”的赛车俱乐部的股东,而它是美国此类俱乐部中的开山鼻祖。洛克菲勒做什么事情都不马虎,在业余爱好方面同样精益求精,其做法甚至达到奢侈的地步。有记载显示,他在19世纪70年代为购买纯种赛马支出的费用在1万美元到1.25万美元之间。

初涉商界时,也许是因为工作过于劳累,洛克菲勒的脖子经常痛得厉害,便借助骑马进行疗疾。他在后来回忆道:“我在下午离开办公室,让两匹快马使劲跑。快步小跑,变速跑,疾驰,换着样来。”因为塞蒂也喜欢骑马,夫妇俩经常结伴而行。洛克菲勒骑马的风格体现着他的为人特点:他从不用粗暴的方式逼迫不驯服的马匹,而是认真地了解它们的习性,通过耐心的安抚使它们听从自己的命令。“我记得弟弟威廉和我在那时经常一起骑马,”洛克菲勒回忆道,“我总是比他先到终点。他每回都累得满头大汗,就和他的马一样。我的马也浑身是汗,我却没有流下一星半点的汗水。我与自马匹说话时总是悄悄的、冷静的,从不激动。”这种镇定自若的作风和保存体力的做法同样被运用在管理庞大石油帝国的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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