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面临的困境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没有合理的收入,唯有靠吃回扣。由于购物商商店的产品普遍存在质量及价格问题,几乎所有的回扣都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商业行为,成为一种欺骗甚至敲诈。但导游是被逼无奈的,购物行程基本由旅行社安排,而导游唯有努力推销购物商店里的商品才能得以生存。
导游没有工资、没有补贴、没有福利、没有小费,要靠什么去生活?
导游的工作时间长、生活压力大、精神压力也大,职称得不到社会和行业的正式承认,所付出的辛勤汗水,又得不到合理的报酬,要如何去面对?
导游还要受到旅行社的剥削、受到高额人头费的压力、形象受到社会舆论的扭曲、工作受到游客的不理解,要如何去生存?
出于以上现实的情况,导游为了得到和实现带团中的期望利益,努力争取回扣,已成为一个公开的事实,这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导游吃回扣是公开的秘密,而且也是按照旅行社与游客的旅游合同,带游客前往购物店的。跟游客与外界对导游形成的看法不同,有些导游有时本身对吃回扣也很反感。但在毫无保障并迫于旅行社压力的情况下,吃回扣成为导游唯一的谋生手段。而作为唯一的收入来源,导游不可能放弃回扣。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回扣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导游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将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推荐给游客,同时从中赚取一定数额的回扣是很正常的。旅游购物的本意是好的,可以通过“人流”带动“物流”,商旅联动产生“1+1>2”的效果,为旅游目的地增加经济收入、促进经济繁荣做出重要贡献。
然而旅游商品的水平一直难以提高,所以经营必然竞争激烈,生存困难。为了生存下去,经营者就想出旁门左道。这就严重危害了旅游者的利益,也损害了旅游目的地的形象,进而损害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目前的旅游商品销售环节来看,普遍存在着质次价高、欺客宰客的现象。购物商店靠旅行社拉客、靠导游推销商品、导游靠司机配合,司机、导游、商店、旅行社靠购物生存,他们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把眼睛瞄向了旅游者,导致目前的旅游商品损害到了旅游者的正当利益。
于是无论导游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无论他愿意不愿意?只要他带着游客进了购物店,他就逃脱不了宰客的关系?而且迫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包括导游之间的恶性竞争、旅行社的人头费、生活的压力,导游不得不痛宰游客。没有办法啊?不这样做,自己的生存就成了问题。在生存与毁灭的选择过程中,许多人会违背自己的良心,违背道德与法律。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现实社会里,似乎这一切都是很正常的。
而当一个人的良心泯灭的时候,他再也不会为受害者的痛苦感到丝毫的不安,甚至会从血腥的杀戮中得到快感,犹如日本鬼子在杀人比赛中的感受。日本鬼子杀人有纪录,导游也有购物纪录。不同地区的旅游界都有自己的有关购物的纪录,当然这东西是没有什么文字记载的,毕竟这个社会还没沦落到那一步。我认识一位导游,他在我们的圈子里,保持了单团购物的最高纪录,数十万元之巨,多年无人能望其项背。每当闲谈到此点,他必眉飞色舞,其骄傲自豪程度一点也不亚于奥运会冠军。而旁听者或敬佩、或羡慕、或妒忌、或兼而有之、或自愧不如,无人义愤填膺,也无人引以为耻。
在这种环境中,塑造出来的导游是什么的形象,可想而知。我们常常说社会是个大染缸,染出来的什么颜色都有。旅游界也是个大染缸,不同的是染出来的都是黑色。某旅行社生意兴隆,从某著名旅游专科学校招聘来了近百位的应届毕业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和挑选,剩下了十几位佼佼者,其中大部分是清纯可爱的女孩子。这群充满青春活力的年轻人加入到导游队伍当中,的确使公司形象焕然一新。她们自成一派,见了老一辈的导游都尊称师兄,师姐,其中不乏一些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可塑之才。但令人痛心的是,这些刚刚走出校门,本是清纯可爱的女孩子们,也就是半年时间,一个个扯起皮条来,比起那些老油条,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更有一个后起之秀,因所谓的引导购物能力非常突出,很快成了公司老总面前的红人,大团任出、好团任选。大家评论起她来,有如高级职业杀手,枪法之准确、动作之利落、杀人之无情无人能及,毫无人情可言,只要有钱,六亲不认。
一个资深老导游说过这样的话,“该赚的钱我就赚,不该赚的我就不赚。”他所在的公司,他被公认为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导游,是公司的标兵。平时很注意收集各种资料,知识范围是相当的广泛,是我较为佩服的一个导游,对游客的服务那是没得说。刚认识他时,我几乎从未在那种灯红酒绿的场合中见他带客人去,因为这些东西为他所不齿,他认为那些是不干净的钱。就是这样一个好导游,后来迫于无奈,也只好干起了他从前绝对看不起的扯皮条的生意,跟我们同流合污了。
我问他的时候,他说不违反公司规定赚到的钱就是该赚的。我又问他如果公司的规定是不正当的呢?比如我们带游客去公司指定的购物点购物时,有没有想过那里面的东西质量的问题,还有价格的问题,有没有想过这种损害游客利益的钱到底该不该赚呢?他无言以对。
如此的工作背景,旅游界无人不知,谁人不晓。可就是在这样的行业里,每年全国各地都会举办各种各样的金牌导游大赛,不知举办这样比赛的意义何在?2002年国家旅游局组织“全国百名优秀导游”评选活动,来自全国各地的导游展示了自己的事迹,其中许多动人的故事令人拍案叫绝,更有些能感人至深,催人泪下。可谁能告诉大家这些优秀导游是靠什么来生存?他们不是宰客高手呢?诚然,导游工作起来很辛苦,的确也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和劳动,但这背后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为了赚钱,为了了生存啊!也许导游是被逼无奈,那他的欺骗行为就可以原谅,可以不追究其责任吗?如果他明知购物店里的东西不值钱或是假货,还带你去购物的话甚至还鼓动你购物的话,再勤劳的工作,再辛苦的汗水,他也不是事实上的优秀导游啊!我不知道这一百位优秀导游里能有几个人,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为侵华日军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感到人性灭绝,感到极大的愤慨的同时,为何对这样的什么金牌导游大赛却无动于衷呢?难道这两件事的性质是不一样吗?难道我们整个旅游界的人性,从上到下,都泯灭了吗?
深圳自非典以来,连续举办金牌导游大赛,笔者也曾参加过其中的一次比赛。我倒不是想展示自己的风采,我的目标是冲着名列前茅者可以得到深圳的户口。悲哀的是,我通过了笔试,在口试时止步。原因有二,一是我实在记忆不了那冗长的导游词,死记硬背那不是我的专长;二是让我讲述带团时发生的感人故事时,我说出了那个易拉罐的故事。
一位来自国外年近七旬的老太太,跟着我在世界之窗参观时买了一个易拉罐装的饮料。她边走边喝,喝完后把易拉罐放在地上,使劲用脚去踩,踩扁后放到了自己随身的包里。我告诉她说旁边有垃圾桶啊,干嘛要放在包里?她告诉我说这个拿回去可以换钱的。就是这个老太太,两天前同行的一位游客不慎丢了钱包,她第一个拿出200人民币送给了那个客人。而这个易拉罐能换多少钱啊!
我为之震撼了!
不是为老人家的善良,也不是为老人家的简朴,是为自己的职业,为自己的良心。面对这样的游客,我居然要去骗他们,要带他们去骗人的地方。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主考官听,他们一脸的惊愕。也许他们听惯了那些歌功颂德、积极向上的故事,对于这样的情节是多么地不习惯!一个人对于他不习惯的东西能有好感吗?让考官没有好感的导游能成为金牌导游吗?
既然生活、工作的环境如此恶劣,为什么不离开这个行业呢?因为大部分导游的良心已经麻木,行业中太多的黑暗,使他们对自己的不道德或者违法行为无动于衷,或者他们对这个社会已经失去了信心。纵观当今社会,又有多少行业是一方净土呢?我曾当过医药代表,深谙那一行业的黑暗。我也曾带过某市质量监督局的游客出国旅游,他们对旅游服务质量差表示理解,因为他们的行业里也经常要做出无可奈何的选择。再者说,因为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个行业会长期地存在,我不宰你自然会有人来宰你,既然游客逃避不了被宰的命运,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何况宰客宰的好了,收入还相当不错呢?
既然当今社会讲究的是经济效益,既然管理部门只看到眼前利益,不在乎旅游界的黑暗会为国家、为百姓带来多么坏的影响和损失,一个没有地位的小导游又何必操那么多的心呢?
或者这个行业还有着它的魅力,有着吸引人的一面。毕竟这份工作比较自由,现有的管理体制又非常宽松,允许他们在合法的外衣下公开地宰客,何乐而不为呢?
只有宰你了!
何为“宰”,新华词典里的解释第一条就是“杀”,“杀牲畜”。有人指责我,为什么要这样解释,难道游客是牲畜吗?他们当然不是,但旅行社和导游欺骗他们的行为,比对牲畜还不如。
有人说,这个“宰”字用在这里恐怕不太合适吧,旅游购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公平买卖,何来“宰”之说呢?再者,购物店不都是旅游定点购物单位吗?不是都已经实行了公对公佣金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