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狗狗在咬我》2(2)

下午推器械的时候,世军向我又说着班里以前的谁谁谁现在又在干什么了,谁谁谁跟着一小丫头在步行街逛街又让他碰上了。以前我是很有兴趣地跟他讨论这些的,但今天我却老是走神,连边上女子跳操部的那个绝色美女换完衣服从我们男子部经过的时候我都没有注意到。在以前,我甚至能给全健身房的兄弟们分析出她三围的1~2公分细微变化。

匆忙做完六组器械,又跑了40分钟跑步机,我才回过神来。

喝水的时候我跟世军说道:“晚上就我俩还是叫一拨呢?”

“随便你,人多就老规矩AA。咱俩也成。”

“算了,就咱俩吧,要不完了去城市洞穴?”

“好啊,听说阿春最近红着呢。咱也看看他头发现在养到哪了。”

“就这么定了,我先去换衣服了啊。”

说起这个阿春,真的要好好提下。此人也是我们的中专同学,但起初不起眼的他在毕业的时候已经让很多人另眼相看了。他在二年级的时候和我一起发疯般喜欢上了摇滚。当时唐朝推出了他们的第一张专辑,跟后头魔岩三杰的张楚、何勇、窦唯让我们在中国摇滚乐最辉煌的时候接触到了这种音乐。不同于港台流行音乐的歌词曲风让我和他深深痴迷其中,他几乎用他所有的零用钱买了很多的磁带还有一把吉他。我也从我表哥床下硬是找出了他当年上学的那把旧吉他,我俩跟真的似的到处找人学,还组了个什么“结构”乐队,就是到现在,我也觉得这名字够时尚。可在毕业的时候,我已经沦落到俗不可耐地天天混时间的地步,而他却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到脖子的长发加之一手已经弹得有模有样的吉他,再配着他那挺破烂的随身听,已经有那么点玩音乐的样子了。最近一直听说阿春已经在酒吧驻唱了,今天怎么着也得给他去捧个场。

老盛家的龙虾味道真的没话说,合肥这地方这几年龙虾突然间就成了整个城市夏天的代名词。自从毕业后,我和世军夏天最喜欢在这里每人叫瓶啤酒来上几斤龙虾一饱口福。

今天老板的生意又不错,但看见我俩这老主顾,老板热情地打着招呼。刚一落座,不用交代,我那碗醋加生姜末的调料就已经端了上来。别说这小生意,老板记性真的还不错,知道我口味和别人不同。说话间,四斤虾子已经端了上来,啤酒一杯下肚,世军向我说起了他最近刚认识的一个MM如何地清新脱俗。不知道怎么的,听他投入地说得眉飞色舞,却让我又突然间觉得生活真TMD无聊起来。

的确,刚从学校毕业工作不久,还不错的收入却几乎全花在吃喝玩乐上,生活圈子除了同学这拨就是球队那帮哥们了,认识不多的几个MM玩得全跟哥们似的。期待中的恋爱迟迟没来,每天回家只有笨笨让我还觉得家里有点生气。好歹怎么着我也觉得自己还算半个社会精英,总不能就这么挥霍青春吧。

不一会工夫,啤酒龙虾就已经饱了肚子。伸手一摸,烟没了,只好起身去买。

回来的时候世军已经买过单了,于是就一起骑着摩托向“城市洞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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