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早的事(2)

我常提醒自己今天要做某某事,明天要会某某人,有时候实在记不得就拿个记事本揣裤兜里,把该办的事写好,一条一条,循规蹈矩。我并不是老年痴呆,只是小时候一次去潭里洗澡,发现还有一对男女也在那洗澡,我没有穿衣服,他们也没有。那是个对什么都充满好奇的年纪,于是凑上前去看。现在想来还有些后悔,当时看得多的竟然是那个男的。大家都知道,男人比女人多一样东西,所以更能吸引人的眼球,因为我自己也是个男的,本应该没什么看的,因为他有的难道我没有吗。可在当时,确实他有的我没有,他下面黑乎乎的而我下面白花花的,这让当时的我很忿忿不平。等我想弄清楚他是怎么在那块地方弄一堆草出来的时候,不经意间发现,这堆草的根部竟然连接着另一堆同样茂密的草丛。接下来的事情照我现在的记忆是肯定模糊的,只依稀记得,那个午后,一堆耀眼的白和黑,潭边奋力挖巢的螃蟹,布满血迹的超大鹅卵石,母亲撕心裂肺般的哭喊声,构成我残缺的记忆碎片,难以拼凑。提以上这件事,其实是想提醒读者,我爬上搅拌机之前,忘记了关掉电源。

故事说到这,一些嘴多的人就会说了,哦,我知道了,你小子一定发生了意外,掉进了搅拌机内,最后香消玉陨,落俗套了吧。没错,我就等你们落这个套呢,有句台词说的是,你猜中了过程,却猜不中结局。好啊,大家既然这么想我出事,那我就满足大家,出点意外,但绝不能死掉,死了还有戏看么,我原来的语文老师教诲我,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人家窦娥到最后的三个愿望不还是满足她了吗。哪部电视剧不是好人举起双臂?所以我不能死,我不能因为满足大家的猎奇心理而违背中国的传统价值取向。但我不死的话这故事又怎么讲呢,按道理到此打住了啊。您别着急啊,到底是你写小说还是我写?但这里要提到的是,我出了意外,搅拌机突然动了起来,把我拿电筒的手卷了进去,电筒也没幸免于难,它顺着搅拌机内壁滚了进去,原本微弱的灯光在某种力的强力撞击下东倒西歪,最后被黑色吞噬。而我,那可怜的右肢,喀嚓喀嚓,竟在全力对抗着那股力量。

哎哟,哎哟,好痛啊。从工厂一路跑出来的的路上,我大叫着,企图引起旁人的注意。你知道,每个外表和内心受到伤害的人,都渴望有人发现自己,即使不过来劝慰,但也会为自己能获得别人的些许眼球而高兴。过了一条街,没人理我,又过了一条街,还是没人理我,我以为是自己叫得不够大,于是放肆起来。一路撒过来的血我想足够写十句“请打120”的大字了,但我还是在狂妄的挥洒,我不在乎,真的,不就是一点血吗,还死不了人,医院他妈的不是有血库吗,我血量充足的话那他们还赚个屁钱啊。为了让大家注意我,我故意把鲜血涂得满身都是,装成刚从战场回来的民族英雄,期待地就是群众们的夹道欢迎和热切目光。可是为何呢,为何收效甚微无人响应呢,这些鸟人到底在忙碌些什么,忙着回家,忙着赚钱,还是刚奸杀了一个女人现在把剁碎的尸体找深山掩埋。我恨这些鸟人,我是充满仇恨的,我是睚眦必报的,我对自己说你们等着,下次你们在流血的时候,我也会同样充耳不闻的。

想到仇恨我就自然想到了李元,这个鸟人,要不是他把我打了,我他妈会到工地去吗,我不去工地怎么可能遇见我的老板,我不遇见我的老板那个破搅拌机我说不定早不理了,我不理搅拌机怎么可能手被绞掉,手不被绞掉当然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大的气了。我的气现在真的很大,想找到李元把他剁了,可我明显打不过他,两只手的时候就打不过何况现在一只手更不是对手了。那我好歹也要去问问他为什么打我吧,我他妈还真不知道他今天发什么神经了,平时没钱用了没烟抽了就贴我这来了,可他为什么要打我啊,他就不怕断自己的后路?像他这种又穷又没本事的臭小子,每天不知道中国死多少个呢。越想越想不通,觉得还是当面问清楚点好,就拿红南京威胁他,看他怎么办。

李元的家是平房,平时我很少来,这种地方又脏又臭,还有很多烂狗对你乱叫,简直难受极了。有一次我来找他,也没进去,直接就在他那破房子的窗口叫,窗子是纸糊的,基本上不隔音,一叫就应,比打电话还方便。我一叫呢那边的狗也叫,我叫李元,它叫汪汪,我叫李元元,它叫汪汪汪,我叫李元李元,它叫汪汪汪汪。我说你个臭狗别学我好不好,找打是不,它竟然还跟我横,呲牙咧嘴地想咬我。到了这,我就不得不用从书上学到的那一招,蹲下假装拣石头打它。那时候我还是有右手的,所以做这样的动作很自然很轻松,一下就能把那条狗吓走。可现在他妈的不行了,没有右手啊,做得肯定不像,很难骗倒那只狗的。可今天有任务在身,不得不一闯狗潭了。奇怪的是,这次那条破狗一反往常的没有狂吠,它啊那只狗,已经深深被我手臂上流下的鲜血吸引住了,它一路舔啊舔,敬业得清扫着由我带来的污秽,最后,在我的脚边停住,向上张大嘴巴等待落下血滴。我觉得好笑,第一次发现狗原来喜欢吃屎还喜欢喝人血,可能是因为两者的颜色比较相近而让它产生了错觉吧,我想。

喂,李元,你他妈给我出来。我对着窗子叫了起来,门是关着的,我就不明白像他这种鸟人有些什么破东西怕人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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