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演讲(32)

或许,汉弥敦对我学术生涯的最重要影响,是发生在1948年起他担任《政治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编辑的这段时间。首先,他寄来法文、德文、意大利文的书籍要我做评论,强迫我奉行他有关学习外国语言的建议;其次,他对我最初提交的论文,以容忍、了解以及鼓励的态度来处理,而不是草率或是吹毛求疵地拒绝,因此不至摧毁我继续努力的信心。汉弥敦是一位严格把关的编辑,在他审稿的那段时间,我每一篇刊出的文章,无一不是经过多次精心的修正与大幅删改的程序,才算大功告成。如果没有汉弥敦担任编辑,我的写作形式与风格将无法达到现在这么简练的水准,而我踏出正统经济学范围之外的意愿,恐怕也早就被压制得荡然无存了。拜汉弥敦担任编辑之赐,50年代中期之前,我已经有好几篇够分量的论文发表在案—这个数字足以让我能够以平静而不是失望的态度,来接受偶尔被退稿的状况。

先前我提到,弗里德曼在分析上的才华,对他所指导的学生产生了负面的效果。不过有一件事发生在我离开芝加哥没多久的事,也许多少可以消除上述的负面效果,因为弗里德曼自己也在学问上受到挫折。一位不是那么有名的学者,佛罗里达大学(University of Florida)的费普斯(Cecil G. Phipps)发现弗里德曼某篇论文中有一处逻辑上的错误,随即为文指出,弗里德曼也马上很有风度地接受。直到今天,我都还没告诉弗里德曼,这么一件单纯的事情,却对我的自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相对绝对的绝对

先前我已经提到,奈特愿意挑战所有权威——包括知识的、道德的或科学的,从而间接地使视他为典范的人建立起自信心。但如果因而认定这种影响从哲学态度来看,是反对所有权威的虚无主义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Cum-Nihilism),将是极不周全的,也是绝对错误的。事实上,就是在这一点上,奈特直接教导我的哲学原则让我受用了许多年,而且也应用到许多方面。这项原则,就是所谓的“相对绝对的绝对” (Relatively Absolute Absolute ),在这项观念指导下,让哲学性的思考能摒弃绝对主义(Absolutism)与相对主义(Relativism)两个极端,而在两者之间找到定位。

接受这样的原则后,必然会一直面对两种力量的冲突,一方是要求遵循权威与接受权威,而另一方则容许自由地思想与质问。奈特所表现出来挑战所有权威的意愿,乃是隐含在他亦能承认传统思想、方法与制度的智慧之中。他的智慧正告诉我: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审慎的做法应该是假设既有的权威的确有其合法性。相对绝对的绝对原则要我们在日常的行为中,遵守与接受既有的或传统的权威标准,不管这些行为是个人的、科学的还是政治的;然而同时在另一个(更高)的意识层次上,我们要质疑所有这一切的标准,甚至要求改变。

有关我个人的研究与相对绝对的绝对原则的关联,或者最佳的例证是见诸于政治互动中的后立宪(Postconstitutional)与立宪(Constitutional)层次的重要区别。说得更一般化,这两者的差别在于,一是游戏规则已定,只须选择战术;一是要在几组可替代的游戏规则之中择一。如果是游戏规则确定、只选择战术的情况,参与者会视规则为相对绝对的绝对,为既存现实中部分的限制条件,不过同时间可以评估、修正与改变。我将奈特的原则扩充并应用到政治立宪——特别是类比于一般游戏规则与战术的选择,是受到我在弗吉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rginia)的同事芬宁(Rutledge Vining)的鼓舞与激励,他自己也深受奈特教诲的影响。

在1986年,我曾写过一篇自传型的文章,名为《胜过耕田》。这个标题直接借用自奈特,他是用来形容自己对学术生涯的态度。对我来说,这个标题相当传神,同时也能表达个人对在学术界或在其他领域“就业”的比较性评估。这个标题也隐约指出,战后婴儿潮导致教育的急剧扩张,在此期间服务于学术界的我们实在幸运;过分幸运如果转化成地租,其幅度之巨,确实超过任何梦想所及的程度。

令我惊讶的是,对这篇一般性的自传式文章以《胜过耕田》为名是否恰当,竟然出现相当多建设性的批评。这些批评认为,这个标题似乎不够正式,太不经意;对所描述的学术研究生涯而言,也过于轻率,因为毕竟从客观或是外表来看,学术研究似乎包含中心思想与目的或意向。受到这次意外的邀请而撰写第二篇个人自传,也让我有机会对这些批评做一些回应,同时也对个人成为经济学者的发展历程增添一些新的看法。

对自传写作的反思

我在1949年到1987年间所著的许多专著与报告,全都客观地存在那里,可供任何人选择来阅读或诠释。然而在这些文献记录中有着惊人的一贯性,恐怕任何一位功力深厚的传记作家都没有我认识得清楚。托利森(Robert Tollison)曾和我合力对自传加以分析,我们认为,自传作者所拥有的记录,必然远超过任何传记作家所能掌握的。一个人的行为会产生客观的记录,但他同时也与主观的记录共存。作为一位自传的作者,假如他将客观的记录无中生有地牵强附会,好让自己一生的工作看来有前后一贯的目的,那就未免太没有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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