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文章(2)

“吃路”问题,绝非仅是个社会风气问题,实际上它是一连串经济因果的源头。吃路的规模决定着公路运输的交易成本,进而决定着公路运输与铁路运输的需求结构,进而又影响着道路投资者的收益预期,最后影响整个国家的道路投资结构。看来,“吃路”问题与“修路”问题是相联系的。老米勒建议中国要多修公路,这很对;并且他主张要用铲子代替推土机来修路,以降低建设成本,这也是非常正确的。他不知道的一点是,中国农民的铲子也是“双刃”的,它可以修路,也可以挖路;正如政府的各种与公路管理有关的机构,既可以“养路”,也可以“吃路”一样。如何解决好这类“双刃铲”的问题,这却不是经济学家所能想出好办法的事情。

诺奖·制度转变·对策论

茅于轼

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奖给了在对策论研究方面有重大贡献的经济学家:普林斯顿大学的纳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哈桑尼以及波恩大学的泽尔滕。他们三人中,纳什在国内的知名度最高。中国留美经济学会委托亚洲开发银行的汤敏博士和我主编的《现代经济前沿专题》第一集中就有张欣博士写的一篇专门介绍对策论的文章,其中对上述三位经济学家的贡献都做了介绍,但较多的篇幅介绍了纳什的工作。前几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奖给了对制度研究有杰出贡献的科斯、诺斯等人,今年又奖给了研究对策的人,实际上制度就是在对策中形成的,所以诺贝尔奖的这一趋势性变化是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这一过程显然受到中国改革和东欧剧变的影响。当然也因为当今世界上还有许多国家受着贫困的煎熬,他们的经济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他们有的至今执迷不悟(当然是越来越少了),更多的是虽然知道有病,却开不出处方。何况制度转变最成功的中国也远没有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能否不经太大的震荡就建成一个有健全制度的社会,至今还充满着未知数。

其实,真正深刻地思考过经济问题的人,没有一个人离得开制度问题。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他最主要的贡献是发现了那只看不见的手,他提出了与一般人的见解大相径庭的结论:每个人追求自身的利益可以增进整体利益。以后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只是将斯密的结论更精确化、更严密化。在20世纪完成了一般均衡理论的证明后,可说微观经济学的大厦已经建成。从表现上看,它只是证明了在竞争条件下达到的全面均衡可以使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好。但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其意义却要深远得多。斯密只是说,个人追求自身利益可以增进整体利益,而微观经济学的制度含意却大大地向前跨进了一步,它强调仅当生产者和消费者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才能形成均衡价格,而且只有追求自利的人才会按照价格信号去配置资源。换言之,人必须自利才有社会整体的最大福利。说到这里,惊奇又化成了平淡,社会原是由个人构成的,如果人人放弃了自利,社会中谁还能得利呢?确实,近二三百年来人类社会物质享受的空前增长,不正是每个人追求自利的力量所推动和促成的吗?

但是事情远非如此简单。今天在每一个社会里都可以看到因私欲膨胀,造成对他人利益或整体利益的侵犯。尤其在我国,正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追求自利的合理界限正在消失,造成了全社会的道德蜕化。当然,杀人越货,偷盗诈骗,直接损害他人的身体、财产,是市场经济(以及一切人类有组织的社会中)所反对的,这是每个正常人都可以判断的。然而除此以外,是否也会发生并不对任何人直接构成威胁,却因追求自利而造成对整体的危害呢?对策论的研究清楚地告诉我们,这不但可能,而且还经常发生。著名的囚犯难题(参见拙著《生活中的经济学》末一篇“囚犯难题和市场规则”)就是一例。在囚犯难题情况下,各人追求自利形成的最终局面,是一个纳什均衡,它是对所有的人均不利的一个结局。因为它是一个均衡解,一旦陷入其中,要摆脱这个困境远非易事。因而对策论又深入到研究重复对策和多阶段对策,这些概念涉及到制度演变的基本规律。当然,了解规律未必就能避免危机,因为事物的发展似乎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支配着。人类能够摆布自然,让自然界为人类所利用,可是人类却无法纠正自己所造成的悲剧,波黑战争、卢旺达残杀不都是例子吗?从斯密到纳什,由于杰出人物的深邃思想,我们对制度形成及对策规律有了深刻得多的理解。但要靠它来挽救人类,恐怕还是非常遥远的事。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