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佛 一(2)

真想马上见到她,坐下来聊一聊,特别是我们两个最近都与各自的那位分了手,这就意味着我们有很多话要谈。卡罗琳发现她的男友马特拈花惹草,就吹了他,无论在谁看来这都是很自然的事。马特是一位很有前途的政治新闻记者,可谁都知道(显然卡罗琳得除外),马特是个系不住腰带的家伙。

我与男友的断交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乔希——一位很有成就的体育医生——离开了我。他抱怨说我总把工作放在首位,把他放在第二位,他受够了。

经过反思我得承认,他做得对,或者说,也许我本来就不是很爱他。

我跟乔希相处了3年,所以我们关系的破裂着实是一件让人震惊的事,但我并不悲伤。我得承认,我的确很怀念我俩一起度过的那些个星期天,我们会穿着睡衣贪婪地阅读报纸上的消息,不知疲倦地长途跋涉至马利布峡谷游玩,一起看电视剧《明星伙伴》和《嗜血判官》,还狼吞虎咽地直接从餐盒里享受我最爱吃的中餐。

我并不怀念性爱。我俩的性爱与多数两性关系一样,开始时是激情四射,欲罢不能,简直不可思议。可半年后,那种感觉已经变成一种令人厌烦的舒适了。

激情都哪去了?嗨,我可不是性爱专家。但我在读大学时,确实有过两次极其美妙的性爱经历——一次是与一位已婚教授,另一次是与一名赫赫有名的运动健将,每一次都是震撼心灵的销魂经历,所以我当然知道差距何在。但背地里同一个有妇之夫同居并不是我的喜好,里面会牵连各种谎言和错综复杂的关系。

有时我会认为,我们的狗——艾米·怀恩豪斯,比起我来更想念乔希。艾米是只杂种狗,我们在威尼斯海滩遇见了这只脏兮兮的流浪狗,就把她带回了家,由于她沙哑的低吼声酷似我最喜爱的歌星艾米那低沉、性感的嗓音,因而给她取了这个歌星的名字。

乔希走后,艾米归了我。“没有探访权!”我冷冰冰地告诉他,尽管我当时真正想说的是,“滚吧,混蛋,是你抛弃了我!”

乔希向我表明了对艾米的态度——嘿,打住,你要走就走呗,这不正合你意嘛。走了,离开了,就都成为历史了。我不赞成办事拖拖拉拉的。什么事结束了,就最好是一刀两断。

可这次我母亲就不高兴了。她喜欢乔希,家里其他人,尤其是我那3个哥哥也都如此。

糟糕。作为朋友,乔希还比较惹人喜爱,但在我心目中,他当然算不上能与我共度余生的男人。

这个男人会是谁呢?老实说,我还未寻觅到他,而且在洛杉矶恐怕是很渺茫了。我接触到的男人都是我的当事人,他们通常不是已婚就是同性恋。再不就是那些华而不实的律师,他们开着闪闪发光的保时捷或梅赛德斯,喜欢的是二十来岁的、性感的、具有所有浪漫特征的金发碧眼的模特或演员。

我绝不是不中用的人,从外表就可以看出来。假如我不是住在洛杉矶,我想人们一定认为我极具魅力。我长着一双淡褐色大眼睛,长长的栗色秀发,里面有几缕是生来就有的金黄色,格外显眼。我身高英尺,穿8号女装(按比弗利山庄的标准,够大的了;从全国其他地方的标准看,又很小!)。

好了,看到了吧,我不是帕梅拉·安德森,相信我,我也不希望是她。一切假造的东西都会让我恶心——嘴唇啦,乳房啦,颧骨啦,下巴啦,等等。呃!这些女人啊,都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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