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清晨,一般都和秦锦无缘,她是属于夜一族。唐诗诗总是说她是属猫头鹰的,白天睡觉晚上工作,给各大报刊写一些小稿子,钱挣得不多。可是,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而且从前在这个城市最大的广告公司工作,做的是主任职位,那些年钱比较好赚,莫明其妙就成了个小富婆,等有一天拿着银行卡取钱的时候,她猛然醒悟,完全可以不必再赚了,如果不养小白脸的话,钱已经够她在这个小城市里安安稳稳地过下半生了。
她辞了职,写起了小说,一天一点,并不图那点稿费,有没有人喜欢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想休息一下,从小到大她都习惯了自己努力,像上足了发条一样不停地往前冲,现在可以不再冲了。
因为昨天受了黑宝惊吓,她睡得很迟,起来一看,手机上全是未接来电,手机被她调成了振动,根本就听不到。她急忙回电话给唐诗诗,只听到电话那边有一群人在欢呼。她仔细地听了一下,原来是蓝琦和陆瑛琪,唐诗诗正在兴奋地说:“衣服都做好了,快点来!”
做好了,这才多长时间?十二个小时都不到就说衣服做好了,可见有钱好办事,也足以说明这三个女人有多心急。
她急忙收拾着出门,看了一眼猫筐里可爱的猫,轻轻地关上了门,她不敢再带黑宝出门,万一又不见就惨了。
一路都很顺利,来到唐诗诗家的时候,她匆匆往里跑,总感觉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吸引她,让她把心思全放在那些衣服上面,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仿佛去见初恋情人一般。
进了客厅,空无一人,穿白制服的仆人使了个眼色,她知道在更衣室里,便直奔过去,连门都忘记了敲,直往房子中央的那排衣架上冲。一件大红的时尚旗袍,亮晃晃地挂着,转过头,边上是一个肚兜,非常时尚的样式,然后就是一个红头巾、一条红围巾并排挂着。
唐诗诗兴奋地喊:“秦锦,你见过这么好看的衣服吗?”
“快快换上,让我们看看。”陆瑛琪有点儿迫不及待了。
蓝琦笑着说:“诗诗坚持等你来了才肯换衣服,说是要让你欣赏,现在好了,来来,快点儿换,现在换了正好赶上纸醉金迷酒吧开场,我们可以去闹场了。”
秦锦有点心慌,事情好像进行得太顺利了,好得让人有点难以置信。她拿起了围巾,因为布料不足,她和陆瑛琪设计的是头巾和围巾,肚兜是蓝琦的。那红缎实在是太少了,这已经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布料的设计了。
大家都各拿各的,暗自赞叹,秦锦握着围巾的时候,感觉有一种冲动,很想马上把围巾围在自己的脖子上。拿起这条围巾,居然像握着一双温柔的手,想把它贴到脸上,它的质地很光滑,舒服得让人直哼哼。
唐诗诗最先从更衣室里出来,真的是艳惊四方,秦锦和她同学多年,什么样的打扮都看过了,她曾经戏称唐诗诗身上有几根汗毛都很清楚,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觉她惊为天人。
那件衣服很舒服地贴在她的身上,使她曲线毕露,却又高雅端庄。那种美丽的红色,在灯光下发出一种柔和的光,她走到哪里都是流光溢彩,像拖动一屋子的色彩,眉眼间却是风情无限,无袖的玉臂真是让人忍不住想摸摸。
还来不及表扬唐诗诗,蓝琦的最大胆的肚兜已经穿出来了。两个人走在一起,两个中式女人,两个中式的极端,正是那种古代美人躺在床上的风情,娇媚中带一点儿温柔,妖艳中有一种不可侵犯的美。
“天仙,你们准备到哪里去下凡?”秦锦打趣道。
“哪里都行,反正要穿了去给人看看。”唐诗诗看样子连鞋子都不想穿,想马上跑出去给人看看。
“我真想不到我有这么漂亮!”蓝琦对着镜子里的女人有点儿发呆。
陆瑛琪有点儿不服气,“秦锦,帮我把头巾扎上。”在红色头巾的映衬下,瑛琪的脸马上就生动起来。
只有秦锦有点儿难过,自己选的偏偏是秋天才能用的东西,难不成要大夏天的围围巾不成?
三人看出她的难过,围上去要把围巾给她戴到脖子上,而那一刹秦锦居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想反抗她们的胡闹,因为自己也很想戴上围巾,感受一下。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耳边传来一声很轻的猫叫,她一个激灵,挡开了那条就要围到脖子上的围巾,对她们三个说:“黑宝跑出来了,来找我了。”说完她便跑出去找猫,可哪里有猫的踪影。
“你们没有听到猫叫吗?”秦锦问。
“哪里有啊,你是不是想黑宝想疯了?”唐诗诗不屑地回答。
“哪里,黑宝已经回来了,昨天夜里。”
“回来了?黑宝回来了?你怎么不带它出来玩?”陆瑛琪问道。
“我哪里敢啊,跑了一次找得我要命,还遇到一个熟人看到我翻垃圾箱,居然误会我是捡垃圾的,你说可气不可气?”秦锦一想到那个二二拍的捉鬼天师柯良就一肚子怒火。
三人开始一怔,后来都放声大笑起来:“天啊!还有把你秦锦看成是捡垃圾的极品人物,你得带来给我们见见。”
秦锦没好气地说:“见什么啊!他那种不学无术,只知道坑蒙拐骗、装鬼弄神的人,离得越远越好。”
“这么生气啊!看来是动了真情了,不然怎么会气成这个样子,是不是你从前的暗恋者?”唐诗诗玩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