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名媛物语

1

旧历年前的一个月,天气似乎要比往常寒冷,锦瑟终于和她交往五年的恋人分手了。绝决的话是她先提出来的,不过谁先提出来并不重要,反正两人都不开心。恋爱的不良情绪若发展到这种高级阶段,分手是迟早的事吧。

或许分手还有别的原因,锦瑟家世很好,本身是一名出色的舞蹈演员。而他平民之辈,只是极普通的作曲助理。自从锦瑟爸爸妈妈知道两人交往第一天开始,他们一直都非常反对。她现在想起来,他应该是个独特自信的男人。可是,恋爱的自信与骄傲能在一个人心中存活多久呢?数年,也许更短些。人都会变老,更何况那些依附于人身上生命力脆弱的情感。

春节照例忙一阵,又过了一个月,锦瑟听人说他准备辞职离开了这城市。他竟不来告别,不来也好,否则她准无话可说。也许同一个人的恋爱真是一种习惯,起初觉得新鲜,会有温和的兴奋,可慢慢就会平淡无趣的,仿佛一杯酒,放的时间越长,酒越无味。这种习惯,不养成也罢。她这么想着,决心忘掉他,哪怕时常感到不习惯,觉得很伤心。

2

后来,锦瑟遇到了另一个男人。他叫刘阳,这名字大概是留住阳光或者太阳的意思。高大个子、模样英俊的他第一次到她家拜访就得到了领主夫妇的认可。刘阳送给热爱天文的锦瑟爸爸一副望远镜,给她妈妈一条昂贵链子,同时把自己有产阶级的家庭背景、白领先生的好印象留给锦瑟一家人。

刘阳待锦瑟很好,很少提她的往事。她不多说,他从不多问。除工作以外,他说自己只关心两件事,一是她的健康,二是她的心情。只要是她的困难,他是会一一处理摆平的。他做事很周到。一到演出,他总适当地在她身旁出现。一周七日,他会陪她共渡五个晚上两个白天。至于玫瑰花和巧克力,这两样恋爱的小道具更逐渐成了他的标志。每逢节日,不论这节日是属于全国人民还是属于他们俩,他还会把意外的惊喜带给她。以前锦瑟有众多追求者,现在追求少了,多的只是别人绝望的羡慕。锦瑟想,自己应该挺喜欢他的吧。

只可惜刘阳不太懂得音乐,虽然这不防碍他背出贝多芬、肖邦的不朽名曲。而锦瑟对音乐很着迷,对音乐的要求很高。她收藏许多唱片。以前和另外一个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是全市所有音像商行的常客。直到现在,也不知是不是事实,她仍觉得自己对音乐的理解与苛刻有一大半来源于他。刘阳也陪她去唱片行,通常会买最贵最漂亮最经典的送她。她给他推荐的片子,得到的最高评价不外是"很好听"。她私下有些哭笑不得。

锦瑟渐渐明白,会一样东西和爱一样东西是有区别的。这一点,刘阳或许不太了解。比如说,他知道锦瑟喜欢红色,可到底是大红、粉红、或者玫瑰红,刘阳并不在意,结果弄错了好几次。再比如,锦瑟喜欢风筝。可具体是喜欢风筝本身,还是喜欢放风筝,他没想过。他买了无数的风筝送给她,却没有与她同牵过高飞的风筝线。当然,这一切同他给予的安全感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只有精神病人才对事物有至高无上的要求。锦瑟非常能理解他的失误。她会渐渐地少去唱片行,如果能克服,最好都不去。在这点上,她不想分太多的心。

这样过了一年多,双方长辈都催他们办婚事。两人也到该结婚的年龄。刘阳与她谈了多次。她想,认识他以来,自己懒散多了,好些事不愿意去考虑。结婚?没有想过,应该是可以的吧。以前倒是很想与一个家伙长相厮守,只遗憾他早已不在身边。以他那样一个自尊心强、心高气傲的人,他现在过得还好么?

即将结婚的时候,锦瑟听说他出现在相邻城市的某间酒吧。他偶然会去那里表演。后来,锦瑟去过那个酒吧。但那里没有他。取而代之是一个模仿张宇的歌手。他唱《月亮惹得祸》;他唱《一个人的天荒地老》;他唱《曲终人散》……歌手的嗓音真好啊。每一句歌词仿佛只是说给她听。

那天夜里,锦瑟不顾一切地独坐到很晚。她没有喝酒,但身体和大脑异常晕眩。他竟不能等着她来?他应该知道她一定会来的。也许是他伤透了心,发誓永世不见。她流了许多泪。那应该是为他而流吧。

他曾经开玩笑说,上帝创造爱用了7天时间。在前面6天之中,恋人体会所有恋爱中的酸甜苦辣。但是,爱也有星期天--上帝创世纪用了7天时间,第7天他休息了。没料到他和她的休息竟会那样长。1年,10年,一辈子。也许从此不相往来。她要嫁给别人,他也去了陌生的它乡。这就是所谓完整的恋爱了。据说这世上最美的恋爱只有七天,她和他当然也不会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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