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邓普顿——投资之父(2)

1937年邓普顿回到美国,进入美林证券的前身之一的Fenner&Beane工作,开始了华尔街生涯。1940年,他通过收购一家小型投资顾问企业,建立起自己的基金业务。当时他管理的资产是200万美元,而到1967年出售该公司时,公司管理的资产已经达到4亿美元。

邓普顿的投资特点是,在全球范围内梳理、寻求已经触底但又具有优秀远景的行业,投资标的都是被大众忽略的企业。他经常把低进高出发挥到极致。

1954年,邓普顿进入共同基金领域,建立了“邓普顿增长基金”。这是最大也是最成功的国际投资基金之一。邓普顿的基金公司从不雇佣销售人员,完全依靠投资表现来吸引顾客。1992年,他以4.4亿美元的价格出售他的基金公司,此时旗下管理的资产已经高达220亿美元。

1968年,为了避税以及远离华尔街的噪音,邓普顿宣布放弃美国国籍,长居巴哈马。他认为,如果一直待在曼哈顿,所见的人、所谈的事和其他人一模一样,要想进行逆向操作就变得无比困难。

但是邓普顿仍然努力工作。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即使在丧偶鳏居、独力抚养3个孩子的8年里,他也是每星期工作80个小时。搬迁到巴哈马后,一直到他80多岁时,仍然每个星期工作60个小时。他自己估计,除去宗教节目,一辈子总共只花了84小时看电视。

在邓普顿看来,移居巴哈马后的投资表现甚至优于住在纽约期间。80年代中期,他是日本熊市到来前最早撤离的投资者之一。1992年,邓普顿就预测“今后十年会是最快乐的时期,也是进步最快的时期”,“美国和欧洲的景气会迅速上升”。而在网络泡沫的疯狂时期,他做空一些高层管理者即将可以合法抛售手里股票的网络公司,几个星期内再度赚进8000万美元。

邓普顿无疑是一个成功的投资者,也是一个终生陶醉于科学、灵性领域及其对于生命意义的共同联系的亿万富翁。他把自己的大部分资产用来资助灵性领域以及基础学科的研究。他认为,灵性的成功——信仰和商业上的成功应该是交相呼应的。他管理的共同基金每年开年会时,都是以祷告开始,而且坚持认为一个不道德的事业终将是会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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