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大夫。”王爷仍不死心。
大夫是个有山羊胡子的老头,仔细给我们诊断了以后,摇摇头,“两位小姐是无名热毒攻心,引起面色改变,遍体狼斑,此症小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小人不才,无法下药。”
“杖打出去!”王爷暴怒。
一连杖打出去了五六个大夫。
王爷终于放弃。
半个月后,我和冯倾城脸上蒙上轻纱,一人骑着一匹马,离开淮阳王府,马背上有一大包银子。
临走的时候,去向王爷辞行,王爷俊美的脸上很落寞。
最不能看到帅哥落寞,我感觉了一丝丝的迷茫。其实,他要是不送我去长安,我真的愿意一辈子待在王府,为他抚琴轻舞,只是他喜怒无常,留下来恐怕迟早有一天被他砍了脑袋。
上路,冬天快来了。
凡是写过历史言情的网络写手,无不对大汉王朝和大唐盛世的长安心驰神往。我也不例外,马上就要亲眼目睹繁华无比的天子脚下了,心里不由地一阵阵激动起来,一时忘却因为药气反噬可能带来的死亡。死在长安,也算是一种荣耀了吧。
第二十二章卖马奇缘
真相总隐藏在虚幻的背后,人们却总被虚幻的外表所欺骗。正如我们的感情,你的冷漠是我的心伤。我的相思伴随着渴望,一路追随你的方向。
长安的繁华超过我的想象。但这种繁华跟电视剧上和小说中的长安的繁华又完全不一样,没有那么明丽的色彩,却更古香古色。汉朝的服装才是真正美丽的服装,宽袍广袖,走路都有一种潇洒的姿势。只是颜色并不是很多,主要是白色,深蓝滚边,也有朱色、紫色、青色,都有繁密的花纹,衣裳很有层次感。这就是所谓的重衣吧。
我和冯倾城牵着马走进城门,引来了很多好奇的目光,我们穿着很漂亮的锦袍,脸上蒙着面纱,裸露出来的皮肤上有丑陋的斑纹,那些目光投到我们的手上,便露出厌恶的神色来,甚至躲到一边去。
一切窃窃私语传入我的耳中:
“这两个姑娘患了什么恶疾,样子好吓人!”
“该不是麻风吧。”
“穿得倒挺漂亮的,造孽呀。”
“别靠太近了,小心过了病气。”
……
我们不去理会那些各种各样的目光和各种各样的议论,反正也不认识他们,他们爱说什么说什么吧。不过我得承认,我多少觉得有些难受,长得丑不是你的错,跑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我的脑子忽然闪过这句网上流行的调侃,不禁笑了一下。
“我们总不能这个样子到公主府里去吧。”我低声对冯倾城说。
“当然不能,这个样子能把公主吓昏过去。”冯倾城道,“我们得先找一个地方住下。”
“客栈?”
“不行,客栈肯定不会让我们住,不把别的客人吓跑才怪呢。而且过十多天,我们得过反噬的最后一关了,如果有人打扰,我们双双就会把小命给丢掉。”冯倾城胸有成竹,“我们先把马卖了,加上王爷给的银子和以前剩下的银子,我们可以买一座小宅院住下。”
我看着冯倾城,跟我一样,额头上有一片类似天竺少女的额饰一样的东西,由小粒的珍珠串成,帘子一般垂下,遮住了额头,轻纱几乎蒙住了整个脸,眼睛露出来,这是一双令人销魂的眼睛,难道古代的女孩都这么早熟?她笑了笑,掏出一件东西来,塞给我,“姐姐,用这个把手套上。”
我低头一看,放在我手上的是两只类似手套的东西,白细布缝的,很轻巧,边上还绣了几朵小花。我把它们往手上一套,大小正好,美极了,简直是一件漂亮的装饰品。哦,我想,原来手套是汉朝的一个叫冯倾城的小姑娘发明的。
“什么时候缝的?”我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上的艺术品。
“变丑了以后,我就想到来到长安会用得着。”冯倾城在面纱后面伸伸舌头,“怎么样,还算漂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