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莉夫人希望我在国王面前促成她的女儿和阿玛克尼亚公爵的婚事。”
啊?我略微有点气息不顺。
“其实我倒是乐见其成,毕竟我的外祖父也曾经是索瓦家的一员。而且公爵又如此讨人喜欢,我很愿意做这个顺水人情。”
啊?!可能是屋子里太闷了的原因,我觉得胸口有点憋闷。
“比起这个,我更愿意被您选上,做我所喜欢的人的委托人……”
“夫人……”我惶恐。
“我知道您的双亲都不在了,请相信,作为您的亲人和朋友,我多希望在国王面前为您斡旋和洛林公爵的亲事。”
我石化……
“对了,听国王陛下说,维歌元帅在朗热一役大胜,条约也签得差不多了,估计要不了几天就要回朝了吧。”
啊?维歌元帅?不就是国王的宠臣,我尚未露面的情人之一吗?我再也闭不拢嘴,完美……而沉重的最后一击。
唉,看来前途凶险啊。我使劲摇摇头,试图停止回忆。
“菲拉斯,太阳下山了,我们该回去了。”
“是,殿下。”
“驾!”我夹紧马腹,策马扬鞭,朝着来路加速飞奔,大声说道,“菲拉斯,如果你能追得上我,我就给你一样你喜欢的东西。”
“可以请问是什么东西吗,殿下?”
“呵呵,你追上我就知道了啊。”一串清脆的笑声很快被吹散在风中。
果然有物质激励就是不一样,不到一半的路程,菲拉斯就越过我,无论我怎样努力,他总是在我前方,不多不少,刚好领先我一个马身的距离。臭小子,我又气又笑,还知道给我留余地啊。
回到府中已经是月上树梢,翻身下马,只觉得浑身酸痛,恨不得立刻躺倒在床上。
我转过身,从大拇指上取下国王赠送的白宝石戒指。这枚戒指虽然贵重,但和我手指尺寸不合,我老早就想把它送给菲拉斯了。
我把戒指放在他的手心,笑着说:“你赢了我,这枚戒指归你了。”
菲拉斯看着手中的东西,头也不抬:“我不要。”
“嗯?”我惊异,不要?这么好的东西?
“这是国王陛下赐给殿下的东西。”
哦,担心这个啊,我笑着哼了一声,拉过他的左手,把戒指套在他修长的中指上,任性地说:“它既然已经属于我,我就有权把它送给任何人。现在,它是你的了。”又拉起菲拉斯的手在眼前摇晃,“很合适嘛,很适合菲拉斯啊……”
突然,我的手被菲拉斯猛然握住,我诧异地抬头看向菲拉斯,月亮把银白色的光芒投射在他的侧脸上,素来沉静的面容有一丝动荡不安,他眉头紧皱,眼中光芒闪动,好像在强行压抑着心中突如其来的激烈情绪。
“怎么了?”我抬起另一只手抚向他的面颊,他整个人一僵,微侧过头,却终是没有退让;而在我的手掌接触到他皮肤的同时,我心里也是一震,迅速把手缩了回去。
“今天太累了,”我顾左右而言他,“我想要休息了。”
菲拉斯缓缓放开紧握住我的手,垂下眼睑:“祝您晚安,殿下。”
勉强支撑自己简单洗漱了一下,肉体的疲惫让我把自己直接放倒在床上,立刻陷入到沉睡之中,而且一夜无梦。
一个星期以后,艾米莉夫人携带女儿艾格拉丝回到宫廷,同时,为庆祝朗热条约的顺利签署和维歌元帅的归来,宫中将举办盛大的假面化装舞会。
我却是心神不宁,我把这种心绪全部归结到维歌元帅的归来上。
沙特尔·蒙代拿·德·维歌,是朝廷中唯一一个不结私党,不入派系的人,他仅仅是,也完全是凭借自身得到国王的宠爱,官至王国大元帅。
传闻他出身不算高贵,少年时期即跟在国王身边侍奉,深得国王的信任和喜爱,全靠国王慷慨大方的赏赐才有今天的地位荣耀。但是根据我收集得来的信息显示,维歌元帅在朝廷中却是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气质非同寻常,极富男儿气概;也有人说他粗鲁无礼,性格怪异。唯一一致的评论是在他的私生活方面,说他风流成性,情人众多,手段高明,却又冷酷无情,国王多次想把家世良好的大家闺秀指婚于他,却被他一再拒绝,故年近三十却至今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