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步行,太累!这个瘦弱的身体完全不能当背包族。马车又搞成是现代旅游的上车赶路,下车看树。骑马倒是个好选择,可惜……不会。
迅速收集资料,蓝基娅……以前也不会,谁来教我骑马?早上我用随便的口吻向大管家提出学习骑马的要求,并很注意不屑提及理由,以此显示我作为主人的权威。和我想的一样,我马上得到肯定的答复,并且发现我的意愿被立即以光的速度贯彻实施。
换上骑马装,我趾高气扬来到花园,可是,我的教练竟然是多日不见的美少年——菲拉斯!我心里不由得小小地咯噔一下。其实,再看见他说心里不别扭是假的,关于上次的“陪伴”事件,我多多少少有些介怀。他却好像没什么感觉,一如既往的冷静沉着,倒让我觉得自己好笑起来,心情反而恢复了平静。
菲拉斯专门选了一匹温顺的小母马,每天带我溜达三个小时,最开始当然是慌乱和无序的,好在菲拉斯确实是一位无可指摘的老师,在他的指导下,我逐渐从害怕,小心翼翼,到熟练稳重,半个月下来,虽然不敢自夸骑术精湛,但也可以自己骑着马到处行走了。
骑马的另一项好处就是有益于我的健康,虽然我的皮肤还是不带一丝血色的白,却不像以前那样显露出病态,而是白得近乎透明,泛着贵重瓷器般的光泽。而且这种雪样的肤色并没有妨碍我红润的唇色,每日揽镜自照,自己也开始逐渐得意于这样的容貌。
我当然也没有忘记自己最初的目的。拉西法利亚,我越看就越喜欢这个地方,雄伟的大峡谷、秀美的山谷、迤逦的河流,闪耀的湖泊,还有开满紫丁香的原野,这些我都衷心喜爱,流连忘返。尤其是紫丁香之原,当我涉足其中,宛如置身于一片紫色的海洋,蓝天之下,风轻轻吹过,四周传来一片沙沙声,美丽得让人想哭。
我满心的欢喜酸楚,急切地想找人倾拆,一转身面对菲拉斯一贯的扑克脸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望进他清澈的眼里,不由得万分想笑起来,没关系,只要我一个人体会就够了,只要我明白此刻的感动和喜悦就够了,我一个人……也要敞开心胸地活着。
我哈哈笑着把这个冷漠少年丢到一边,放任自己在紫丁香的海洋中奔跑,累了就随意往地上一躺,感受着阳光、微风和空气中淡淡的清香,只觉得心中一片安宁沉静,整个人似乎就溶化在这片海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慢慢坐起身。
菲拉斯拉着两匹马的缰绳站在阳光中,金发耀眼,令我有一瞬间的眼花。
“菲拉斯,给你的。”我从身后拿出一个用紫丁香编成的、很是粗糙的花环。
菲拉斯眼中有一丝未能掩饰的惊讶,但马上就淡然说:“我恐怕配不上您的好意。”
今天我心情好,懒得理这个小鬼,于是就微微一笑把花环挂在他的马耳朵上,说:“你不想要的话就扔了吧。”
真是个别扭的小鬼,性格孤僻,言语沉闷,看来上帝确实公平,给了你一等的外貌,却配上三等的个性。呵呵,当然,我是个例外。我骑着马胡思乱想,两个人一路沉默。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滑过,我非常习惯自己的新身份,而且极其享受这种生活。至于在安其那顿遭遇的梦魇,虽然还是偶尔想起并令我不安,却被这扑面而来的美妙生活冲刷到河流底层,埋进了泥沙里。
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化妆品可言,但香料却十分繁多,侍女们经常用在我衣服上的就有玫瑰、紫罗兰、檀香、薰衣草和柠檬。我对香气倒不十分敏感,却对紫罗兰的味道比较偏好一些,不久,我的居室和服装渐渐散发出以紫罗兰为主的香气了。
这里的书房,堆着大卷的书籍,我翻了一下,无非是些历史典籍,人物诗歌。略微选几本我感兴趣的带走,零散地放在卧室和绿厅,渐渐恢复了我原来随处抓书看的习惯。
说到绿厅,是我在这么多的房间中最喜欢的地方。这是一个朝南的房间,正对着中心的花园,无论何时望出去都是满目的苍翠,里面的陈设布置也很对我胃口,我还叫人把卧室里那张柔软无比的睡榻搬来放在这里,在这里消磨了许多个午后和傍晚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