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创业(1)

这天,马路路在一个小镇旁停了下来,我收回望向天空的目光,看向这个小镇,不禁拍手一笑,“路路,你是我的指路人……马呀!”

只见一条小河绕镇而过,河畔遍植杨柳,岸边有酒楼茶肆饭馆等等,错落不一。绿色树木之间,白色民房藏头露角。此时阳光在河水上跳跃,像是上苍为小镇点缀上的一条水晶项链。就是这儿了!我一时非常欢喜。

我故技重施,绕着镇子找庙,还真找到了。虽是破旧,但比我以前住的乱七八糟的还强点儿。庙前还有个小院落,角上有口井。

我安顿下来。每天早上把马牵到镇上小店里交些草料钱,然后在街上散步,寻找灵感。天气渐热,我不能再穿羽绒服,就总穿高领衣服,或脖子上缠块手帕,以遮住喉结处。我的声音是中音,属男女皆适用型,扮个男子,不算太难。

几天下来,我发现当我走来走去时,大家都捂着自己的钱袋!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只是我这鸿鹄现在也不知道我的志在哪儿。

实在找不到灵感,真十分郁闷哪!一天,我走着,手拿着一个馒头,正皱眉愁思,一个小乞丐一头扎过来把我的馒头抢跑了。我吓了一跳,抬头看他,见他跑出几步,也回头看我,同时赶快把馒头咬了一口。我笑了,向他摆了摆手。他反而愣了一下,转身跑了。

就听旁边有人笑起来,“你倒有趣。”

我扭头一看,只见一个穿淡绿衣服的小痞子,倚在街边的一个断了的石头柱子上,正笑嘻嘻地看着我。他十八九岁的年纪,长了一副八字眉,圆圆的眼睛,圆鼻头,闭起来的嘴巴也是圆的,就是一副该被我臭揍一顿的样子。我一翻眼睛,根本不想理他,继续走。嘿,人就是这样,你越不理他吧,他还就越理你。他一下子跳起来,几步跟上我,笑着说:“你从哪里来的?我看了你好几天了。”

我正没好气呢,“你看我干吗?吃饱撑了没事干?”忽然明白了,“你是吃饱了没事干哪!一边儿待着去!我这儿可正忙呢。”

“我也没见你忙什么,不也和我一样没事干?”好,看我落魄到被小痞子作践的地步了。

我停下来,用刀子般的眼神看向他,他马上软了,“你忙,你忙还不行吗!”我接着走,他又跟上来,“我叫陶旗,你叫什么?”

我一摆手,“还陶旗呢,你从今天起就叫淘气了!”

他一愣,还不死心,“那你叫什么?”

“我怎么就那么懒得告诉你呢?”我叹。忽然想起李郎中,好,我在这儿再抓一个劳工吧。于是说:“这样吧,明天你拿了小桌椅和笔墨纸砚到这儿等我,我高兴了就把名字告诉你。”

他笑起来,“你越来越有趣了。”

我白了他一眼走了。

的确,我也不能老这么来回瞎遛,虽然银子还有不少,也得干点儿什么。说书太累,别的还没想好。干脆干咱的本行——秘书助理,帮人写信玩。

第二天,我走到镇上,嘿,那个淘气还真摆了小桌椅和笔墨纸砚在那里等着我呢,一见我来,眉开眼笑,我差点儿打他一顿,好让他消停消停。

我坐下来,对他说:“研墨。”提了毛笔,叹了口气,不提佑生了。

淘气研好墨,我试着学别人握毛笔的样子握了握,手腕发抖,就以握铅笔的方式,像刷漆一样,写下了“平安家书”四个字。“书”字的繁体字看得多了,还会写。又加上了一句:一字五文。好,没繁体字。

淘气看着,说:“我爹总说我的字不好,我想他要是看了你的字,也许就觉得我的字挺不错了呢。”

我瞪眼,“找打了是不是,你爹肯定同意我打你一顿。”

他大睁双眼,“你怎么知道?”

正说着,就见一个人鬼鬼祟祟地蹭过来,看也不看我,说:“我要一封平安家书。”

哈,有生意了。我问:“你要写什么?”

他说:“平安,就行。”一点儿没有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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