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垂头丧气了好久,在马车上觉得马不是在拉着我,而是在拉着一只丧家之犬。我不知道我到底该干什么,只想这么着走到天尽头。
天渐渐黑了,我到了一个镇边。要进镇时,天空只余下最后的微光。好像天空不愿意我忘了它的存在,这最后的光亮焕发出一种极为柔美的蓝色。虽只是很短的时间,仍让我为之神思恍惚,似乎想到了什么,仔细想想,又不知道是什么。我的脑袋是不是出问题了?
我赶车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天突然黑了。只见家家户户窗中隐现灯火,炊烟处处,食物的香气似有如无。我听着父母呼喊孩子们回家吃饭的声音,看着一家家店铺纷纷关上门,只感到眼中发潮,心中凄凉。想到我来这个世间有六七天了,这还是头一次感到人在异乡的悲伤。一道屏障撤去,我孤单无援。
找到了一家小店,把马解了辕套,喂上,我拍着路路的脖子说:“你说去哪儿咱就去哪儿,咱们兴亡的重担就落在你的肩上啦。”它哼着点点头。幸亏我还有路路,不然我磕死算了。
我根本毫无胃口,喝了点儿水就和衣倒在床上。过去几天,这时候一般是和佑生吃点儿东西,洗洗漱漱,然后我就往他身上抹药。我现在躺在那里,想起他静静地坐在床上的样子,遍体伤痕,任我在他身上左涂右抹,吹气哈气地逗他,却总低着头,从不言语。我突然感到心中一阵酸楚,好后悔当时怎么就没有紧紧抱他一下,洒两滴眼泪。
向后靠去,我身后空空荡荡。空气里已没有了那缕缕青烟,我的声音沉寂在井底。春末的花丛,蝴蝶飞舞,花朵随风飘落,不知所终。
我好久无法入睡,努力去追想我往日快乐的时光,却总引来无数惆怅。是的,我想念他,这几乎让我发狂。我没怎么去想念我相处了三年的男朋友,倒如此想念这个一起待了不到一个星期的人,我有病啊我!
为什么哪?我猛问自己。我一直是在照顾他呀,什么时候他在我心中变得如此重要。这是谁照顾谁?
一位著名的美国侦探小说家(Raymond Thornton Chandler),娶了一位比他大十八岁的妻子。那位女子有严重的忧郁症,无法工作,天天睡觉,总躺在床上看书,还老想自杀。这位作者买了一辆野营车,驾着他这位神经病(这回是真的)老婆走遍乡野,让她开心。他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是,谁想雇一个只工作一个月的人),只有以写作为生。多年以后,他的老婆以八十四岁高龄去世,他几乎发疯,也得了忧郁症,酗酒无度,自杀未遂,完全丧失了生活的目的,再也不能写作和担任那些作协要职。在他的妻子去世五年后,他也离世。遗嘱指明一定要把他葬在他妻子身边,可因为种种法律和债务纠缠,他的遗愿竟然没有实现。我一直弄不清他这是爱情、是恋母,还是习惯?我对佑生是不是也有了这种依赖?
可现在我也不想弄清楚了,我姑且把这种感觉暂且定为习惯。我不想再谈什么爱之类的,我得赶快找到我的生活途径才成,否则弄不好我就沦为乞丐了。还没等别人来投奔我呢,我先去投奔别人去了,白活了呀!
我渐渐睡去,有谁在叫我?不知道。
我睡了很久,起得很迟,差点儿过了未时(下午三点)。这是我来这里的第一个懒觉。好香啊!世界上最香的不是食物,是懒觉。世界上最甜的不是糖,而是水。我准备把这种经典话语都记录下来,使之流传于世!(四歪:如此无耻,咱们班没这人了。)
看看也走不到哪儿去了,我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之后,就遛达到镇上,体察民风,看看有没有我想干的事。
我来这里后,几乎吃不了馒头之外的任何食品,真是无法下咽哪——肉全都嚼不动,青菜黑而无味。这也不完全是厨子的过错。这里没什么调料,只有盐,连花椒都少见,怎么做得出好吃的?还好馒头都是黑馒头,麦麸里有多种维生素,我一时也不会营养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