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第二次见到李院长,是在他的办公室。“我有个朋友前阵子还在我面前提起过你,大为赞赏。他的眼光向来不错,我很放心提拔你。年轻人,要好好干!”
他话里有话。半夏很想问他这个人是谁,可最后只是笑得很真诚恳切地感谢院长的赏识和提拔。
没几天,院里研究的名单颁布出来,她的名字果然列在上面。她已经是这所三级甲等大医院里最年轻有为的主任医师了。
半夏在厨房里炒菜,油在锅里直冒烟。她把菜扔到锅里,各种嘈杂的声音混在一起一股脑儿地从厨房里飘出来,有一股子家的味道。
谭谏严的笔没了墨,他走出书房,扬声问了她一句:“你的笔在哪儿?给我用一用。”
“你到我包里找找看。”半夏闷头挥着锅铲子,随口回答他。
他走进卧室,找到她的包。那是一款软羊皮的白色皮包,是他今年年初送给她的礼物。他特意从法国带回来的,据说限量生产,国内只此一个。
他拉开包,翻找了一下,就看见了安静地躺在里面的几张照片。他手一滞,停在那里。
这个时候半夏在厨房里突然像是有了感应,猛然想起那几张一直放在包里的照片。她赶忙熄了火,想要冲出去挽救,可又想可能已经来不及了。
她再次把火打着,火光呼地一下蹿出来,锅里的油嗞嗞叫着,炉灶嗡嗡地喘着。大热天厨房里真是热,热得她只这么片刻就出了一头的汗,汗珠一个劲儿地往下滴。
她想起小时候她做坏事被大人逮到,也是这么一个劲儿地心虚,虚得手脚都发软,闷着头流汗,可以流到衣服全湿。
她一直炫耀自己是热血青年,随便一动就喜欢流汗的那种。这会儿汗滴下来,她依然热烘烘的,一股子热腾腾的气不晓得从哪里蹿出来,把她包裹得严严实实。
她突然有一种天塌下来的感觉,怔怔地看着锅里绿绿的油麦菜。
卧室里,谭谏严怔了一会儿,就又开始在包里翻找半夏的钢笔。不一会儿他从一个小口袋里找到了那只横躺着的银色钢笔,他把笔拿起来,沉甸甸的。
他细细地用指腹摸着钢笔,白色的笔身上有凹凸的纹路。那纹路很明显是一个三个字的名字,名字的笔迹和他的如出一辙。
那是一支特制的钢笔,他托了人找了许多关系,才从厂家订制出这么一支笔,价格自然不菲。
他有钱。虽然他的财产在众多有钱人里面并算不得最厚实的,可他送给她的礼物从来都是最好、最花心思的!
谭谏严的心猛一抽搐,孔半夏为什么要留着这些照片,还要放在自己的包里?
猜测的答案让他攥紧了拳,胸口开始莫名其妙地疼痛。他抑制住自己的思绪,把包放回原处。
卧室的门被关上,白色的门板慢慢收拢,他像是迫不及待地想把一个可怕的梦魇关在里面。
他加快脚步。他脚下的拖鞋是她买回来的,穿起来柔软舒适。她的身体也是柔软的,他总是想把她抱在自己怀里,让她坐在他腿上,随便看电视或是看书都行,反正只要是她坐在他的腿上就行。
他不介意她的重量,甚至嫌她太轻。他要抱着她,一辈子,永远。
他咧开嘴露出了笑容,不禁问了自己一个很傻的问题:“她到底爱不爱我?”
他才把这样的问题问出来,就开始不由得嘲笑起自己。
他走进厨房,站到她身旁。他俯身在她颊边偷了一个吻。
他向来敏感的眼睛发现她微微地瑟缩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