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颖五岁的时候,由于父母工作调动的原因,全家从故乡迁了出来。
其实离开了朝夕相处的玩伴们,小肖颖的心里是十分不开心的,但毕竟那时还年幼,对于陌生的环境很快也就适应过来。
当时住的是单位的平房,一整排过去,家家户户紧挨着,形成一个大大的院落,邻里关系特别融洽。
院子里也有年龄相似的小朋友,第一天搬家过去的晚上,便有人在屋外喊小肖颖一起做游戏,夏夜璀璨的星空下,天真无邪的一群小孩子玩得不亦乐乎。
这里面谁都好,只有一个人是肖颖不喜欢的。
那是一个男孩儿,明明只比她大出少许,大家个头也差不多,可他却显得老成许多,甚至几个年龄更大的伙伴都十分听他的话,简直就是一个孩子王,一呼百应的模样。
偏偏肖颖不喜欢,因为他总爱号召大家去探险,或是做一些更出格的事。白天大人们上班去,院子里便被闹得天翻地覆鸡飞狗跳,等到了傍晚,就时常听见家长们训斥自己小孩的声音,与白色的炊烟缠绕在一起,袅袅地飘到很远的地方。
这人真坏!那时循规蹈矩又特别乖巧的小肖颖时常在心里这样想,平时便也不肯给他好脸色,其余人人都要附和他,只有她偏不!是打从心底里觉得他不是好人。
而他仿佛也从没注意过她,或许只是因为她太弱小太不起眼,又或许是早已敏感察觉到这个小小的外来女孩对自己的厌恶和鄙夷,所以平日里玩归玩,他却从没与她说上过一句话。
然而,也正是这个肖颖心目中的“坏人”,后来替她解了一次围,将乖乖女的她从一个嚣张霸道的女孩子的魔掌下解救了出来。
当时她已经被对方推倒在地,黄褐色的沙土扬起来,弄脏了雪白的袜子和崭新的娃娃裙。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睁得圆圆的,硬是不肯眨一眨,只怕下一秒豆大的泪珠就会滚落下来。可是她的一双手却仍将零食护得紧紧的,抱在胸前,不甘心让对方抢了去。
“给我!”那个女孩逼近。
“不给!”
“……”
顷刻间两人再度扭打起来,她只觉手臂一痛,尖叫道:“讨厌!”小小的嘴巴一扁,差一点就流出泪来。
这时候,突然头顶上方传来声音:“喂,不许欺负她!”明明同样稚气,却又隐约带着威严。
其实那时眼睛里已经尽是水光,什么也看不清,只觉得到处都是白蒙蒙的一片,周围的景物看在眼里都已扭曲变形。
可是那个野蛮的女孩终于停下了动作。
小肖颖喘着粗气抬起脸,发辫凌乱,只看到一个背影,拦在自己与“敌人”之间。正午的太阳那样强烈,她以为他整个人都在发光,令她几乎睁不开眼睛。
是呀,在那样的关头,仿佛从天而降,王子将公主解救出来,虽然没有手持宝剑骑着白马,虽然这位公主浑身脏兮兮的,其实倒更像是灰姑娘,可是在那一刻,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无人能及。
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小小的俊秀的他,站在她的面前,万般耀眼。
从那之后,她心甘情愿,当他的跟屁虫,将他视为生命中真正的王子。
因为童话里,王子和公主终将会过上幸福的生活,不是吗?
直到计程车开出一段路之后,肖颖这才猛然注意到他们正走在最繁华的街道上,两侧霓虹闪耀,十分热闹。
刚才都想什么去了?她望着这块熟悉的地带,对自己的走神很无语,这时突然临时起意,付了钱跳下车,直奔那一排光洁亮堂气势宏大的专卖店而去。
是谁说的,消费是缓解压力的灵丹妙药。
刷卡的时候,肖颖的心情果然好得不得了,简直一扫之前的郁闷艰涩,于是又停留了一会儿,与店员轻松地谈笑。
“小姐,这里还有块最新款,您要不要看一下?”
“下次吧。”她瞄了瞄,那表盘外密密麻麻的细碎钻石在店堂满天星的灯光映照之下,璀璨夺目得几乎照花旁人的眼睛。
她接过店员递来的精美纸袋,又微笑:“其实我对手表研究不多,只喜欢简单款式的。”
是真的没研究,所以过去有些看法总被叶昊宁视之为歪理,并嗤之以鼻。
其实收藏名表是叶昊宁的众多爱好之一,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她甚至夸张地咋舌,直呼败家。
他说:“这明明是升值的,傻。”眼神飘过来,好像真觉得她见识短浅得不可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