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芒毕露,量子跃进(2)

可以想象,如果有人赚到乔治·索罗斯那么多钱,人们难免会质疑:他所有的金融活动都是正大光明的吗?这些年,索罗斯时不时地会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发生一些摩擦,但是没有一次发展成为大的阻碍。

然而,20世纪70年代的一次冲突似乎很严重。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索罗斯告上美国纽约地方法院,控告他操纵股票。具体的罪名是民事欺诈和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的反操纵条款。根据原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控诉,1977年10月,在美国计算机科学公司(Computer Sciences)公开上市前一天,索罗斯将每股价格压低了50美分。根据美国证券委员会的证词,索罗斯涉嫌指示一位经纪人大批地卖掉计算机科学公司的股票。该基金总共持有40 100股,这位经纪人抛售了其中的22 400股,占1977年10月11日计算机科学公司当天交易量的70%。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补充说,上市价格是那一天收盘时“人为压低的价格”,每股只有8. 375美元。加拿大的非营利组织琼斯基金会(The Jones Foundation)报盘,在1977年6月同意公开售出150万股,并且以公开上市的价格将另外150万股卖给了计算机科学公司。这一被指控的操纵行为可能使该基金会损失750万美元。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控诉,索罗斯基金从报盘经理手中购入了155 000股,以更低的价格从其他的经纪人那里购入10 000股。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在上市当天,以及上市后当月稍后的日子里,索罗斯下令买入计算机科学公司的75 000股,将股价维持在每股8. 375美元,引诱其他人买进这只股票。

结果是,索罗斯签署了法院的判决书,对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指控,索罗斯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就此结案。索罗斯认为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打官司会花费他太多的时间和金钱。1981年某杂志的文章里引用了索罗斯的话:“证券交易委员会不能相信,有人可以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做得像我这样出色,他们想找一些理由。”

如果说是索罗斯卓越的投资业绩使得证券交易委员想寻找一些可以指控的事情来陷害索罗斯,这似乎不大可能。更可能的情况是,当局几乎找不到充足的证据来控告索罗斯。索罗斯可能会受到金融诉讼,可能会被认为有罪,可能会被罚款。但是,他的好运始终伴随他左右,在他整个金融生涯中,他没有进过监狱一天。

即使他被指控,即使付罚款,这对他的业务并没有什么重大影响。加拿大的琼斯基金会控告索罗斯,声称由于股票价值下降,基金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索罗斯和基金会最终以100万美元和解。

这起诉讼并没有使索罗斯退缩,事实上,这对于他的收益没有什么影响。

索罗斯在英国的货币市场上完美出击,他在高点时卖空英镑,同时大举买入英国债券,当时对债券的需求很大,而债券的价格和价值相差很远,价格过低。据说,索罗斯买了10亿美元的债券。最终他净赚了1亿美元。

索罗斯基金创立十年后的1980年,基金取得了难以置信的102. 6%的增长,基金的资产上升到3. 81亿美元。1980年底,索罗斯的个人资产达到了1亿美元。

说来好笑,除了他自己以外,索罗斯投资收益的主要受益人是一些欧洲显贵们,在索罗斯基金成立之时,他们提供了资金。吉米·罗杰斯说:“这些人并不需要靠我们变得富有,但是我们却让他们变得极为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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