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

当我开始教经济学概论的时候,有位资深同事向我建议说,每堂课正式开始之前,不妨先讲个笑话。他解释说,这能带给学生们一个好心情,好让他们更容易接受后面的正课内容。可惜我一直没采纳他的建议。我倒不是觉得他的话有什么错。我只是觉得,每一回找到一个相关的笑话太难,可要是讲不相关的笑话,又显得有点低级趣味。

还好我挺幸运,偶然发现了一个很适合为本书拉开序幕的笑话。这个笑话发生在素以出租车司机知识渊博而著称的波士顿,他们好些都是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辍学生:

一位女士在洛根机场下了飞机,抓着行李,饥肠辘辘地跳上了一辆出租车,想找一家好点的海鲜店。“带我去一个能吃到新鲜鱼片的地方”,她告诉司机①。

司机扬起眉毛转过身,对女士说,“我还是头一回听人用过去完成虚拟时态这么说。”

很少有人真正知道什么叫过去完成虚拟时态。我也不知道,或者这么说,我不知道自己知道。于是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原句为:Take me to a place where I can get scrod. ——译者注过去完成虚拟时态,用来表达假定情况或动作与现实相反。所以,主句中的动词要使用条件式,从句必须使用虚拟语气。

我再举个例子,纽约扬基队的球迷大概会很熟悉。20世纪90年代末的一场比赛里,球队的二垒手查克?纳布拉克(Chuck Knoblauch)向一垒手提诺?马丁内兹(Tino Martinez)投短球,却莫名其妙地把球投飞了。用过去完成虚拟时态该这么说:“要是纳布拉克一开始就投好那个球,扬基队早就赢了。”原文为:The Yankees would have been out of the inning if Knoblauch had made the throw to first.——译者注

根据上述定义和例句来看,笑话中的女士根本没有使用什么过去完成虚拟时态。如果这个笑话成立,只能是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根本就搞不清楚什么叫过去完成虚拟时态。

这有什么关系吗?心理学家曾提出过一个理论:除非明确地理解各种虚拟时态,否则,人们无法清晰地展开与事实相反的假设性思考。但这种看法经不起检验。比方说,大多数美国体育播报员根本不知道过去完成虚拟时态(至少是不会选择用它),也能毫不费力地设想与事实相悖的情况。所以,在上述那场比赛里,扬基队的播报员博比?莫瑟尔(Bobby Murcer)是这么说的:“纳布拉克投好那个球,他们就赢了。”原文为:Knoblauch makes that throw, they re out of the inning.——译者注

了解过去完成虚拟时态并不是件坏事。可如果你的目标是学会说一门新语言,那么与其把时间和精力花在学习这一时态的精确细节上,还不如做点其他的。对学生来说,以学习这种细节为重点的课程一点都不好玩,而且这种课程效率低得可怕。

我高中时学过4年西班牙语,大学上过3个学期德语课。在这些课程中,我花了很多时间学习导师觉得重要的各类语法,但没学怎么对话。我到西班牙和德国旅行,连跟别人沟通些基本想法都觉得艰难。不少朋友也有过类似的经验。

后来,我志愿参加和平队到尼泊尔,出发前的训练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学习语言还有一种更有效的方式。训练项目只有13周,跟我之前上的那些语言课完全不一样。它提都没提什么过去完成虚拟时态。它的任务是教会我们说尼泊尔语,要完成这一目标,掌握神秘的时态并不是必经之途。它采用的是模仿婴儿学说母语的方法。

一开始,导师拿出一些简单的句子,让我们反复朗读。第一句是,“这顶帽子贵。”在尼泊尔买东西,随时都要讨价还价,所以这是一个很有用的句子。第二步是换一个名词,比方说,袜子,我们必须用尼泊尔语做出反应,“这双袜子贵。”这里的目标是让我们不假思索就能做出回答。

简而言之,讲师从常见语境中找一个简单的例子,让我们反复朗读几次,然后稍加变化,再反复朗读。等我们能在当前程度上进行对话时,他们再教更深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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