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集中讨论“死亡援助体系”,揭示公共政策事务如何影响我们与濒死和死亡打交道。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有关下述主题的讨论:对灾难的反应、杀人和死刑的法医学观点、从法律上界定和作出死亡确认、有关器官捐赠和器官移植的法规和习俗、将不同类型的死亡划分为有用的社会性类别的方法、死亡通知怎样完成、验尸官和体检医师履行调查职责的方法以及适用于尸体剖检的标准。该章包括了一个有启发性的交叉文化实例,它描述了日本人怎样对待与脑死亡和器官移植有关的伦理的、道德的以及法律的问题。
卫生保健的历史变迁,特别是对濒死者的照料,在第五章中得到了详细报道。第五章的主题包括对于濒死患者及其家庭的社会支持以及医患关系、收容护理、姑息护理提供的照料以及家庭护理、老人护理的类型、创伤和急诊护理。这一章还考察了“对护理人员的护理”的原则、护理人员的压力以及有关与濒死者一起生活的讨论。
第六章讨论的焦点是涉及生命尽头的问题和决定。其中的某些问题和决定在诊断和治疗的背景中变得很重要,例如知情同意。一旦个体面临不久就将要死的前景,其他的生命尽头问题和决定也就变得急迫起来。这些问题和决定除涉及人工营养和水合作用外,还包括对于拒绝或撤消维持生命的医学治疗、医助自杀和安乐死的选择。另外一些问题涉及在一种生命有限的疾病进入危险前可以处理的事项,例如订立遗嘱、获得人寿保险、完成意愿提前表达以表明自己丧失行为能力后有关医学治疗的愿望。上述措施中,有些可以在年轻时开始实施,不过只有在一个人死后才能彻底完成。这种措施包括通过一份遗嘱的法律验证处分财产,对来自保险的收益和给幸存者的其他死亡保险金进行分配。
第七章全面地报道了人们如何身患一种致命性疾病过日子。我们关注的重点是与这种疾病有关的心理学意义和社会学意义,以及在从最初诊断的时间到濒死起落的最后阶段里,有关个体和家庭应对“生存/濒死”的各种办法。本章概述了补充性治疗、疼痛治疗以及治疗选择权和治疗问题。
个体和社会群体在亲人去世后举行的悼念仪式和纪念活动形成第八章的探索中心。这种死亡仪式和风俗习惯为表达悲伤和整个丧失创造了机会。本章审视了“临终圣礼”的性质和功能,并特别注意美国殡葬服务的发展史。我们还提供了有关如何在可获得的安葬服务和尸体处置方案中进行选择的实用信息。
第九章被专用于对居丧、悲痛和哀悼的深入讨论。通过承认“一药治百病”的思维方式很不充分,讨论和评价了悲伤的替代模式。全面了解人们体验和表达悲痛的方法,全面了解影响悲痛的可变因素,可以导致这样一种认识:存在许多向丧亲者提供社会支持的方法。尽管居丧意味着毁灭,但它可以提供成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