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文化相对主义的挑战(1)

道德在每一个社会都是不同的,而且它是社会所认可的习惯的适宜术语。

——路思·本尼狄克特:《文化模式》(1934)

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规范

古代波斯的国王大流士(Darius) 在旅途中遇到了各种不同的文化,这激发了他的兴趣。例如,他发现,卡雷逊(一个印第安部落)人习惯于吃他们死去的父亲的尸体。当然,希腊人不这样做——希腊人进行火葬,并且他们认为把死者安置在火葬用的柴堆上是自然而适宜的方式。大流士认为,对世界的练达理解必定包含重视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一天,他为了传授这一经验,召集一些恰好在他的宫廷里的希腊人,问他们怎么才能让他们吃自己父亲的尸体。正如大流士所预料的,他们非常震惊,并且回答说,无论给多少钱,都不能让他们做这样的事情。然后,大流士又邀请一些卡雷逊人,这时,希腊人在旁边听着,他问卡雷逊人怎么才能让他们烧掉他们父亲的尸体。卡雷逊人感到非常恐怖,对大流士说,不要再提如此恐怖的事情。

很容易再举出同类的例子,比如爱斯基摩人的习惯和我们的有很大的不同。例如,杀婴是很普遍的。最著名的早期探险者克努德?拉斯马森(Knud Rasmussen)的报告说,他遇到了一个女人,她已经生了20 个孩子,但她杀死了其中的10 个,在这些孩子刚出生时就把他们杀死了。他发现,女婴特别容易被杀掉,而且只是简单地出于父母的考虑,这样做就是被允许的,不会有任何社会耻辱。老人也是一样,当他们变得太虚弱以至于对社会没有什么贡献的时候,就被遗弃在雪地里等待死亡的来临。所以,在爱斯基摩人的社会,没有一点显著的对生命的尊重。

文化相对主义

对很多思想家来说,这个观点——“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规范”——似乎是理解道德的关键。他们说,在伦理学中,普遍真理的想法是一个神话。不同社会的习俗都是存在的。这些习俗不能被认为是“对”还是“不对”,因为那意味着我们有一个关于“对”与“错”的独立标准,我们依此来作出判断。但是,这样的独立标准并不存在,每一个标准都是与文化联系在一起的(culture-bound)。

这一思想比任何其他思想更能劝导人们怀疑伦理学。文化相对主义——人们这样称呼它——挑战了我们对道德真理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的信念。事实上,文化相对主义认为,在伦理学中,没有普遍真理这回事;只有各种不同的文化规范,没有别的。而且,我们自己的规范也没有特殊的地位,它只是众多规范中的一种。在下文中我们将会看到,这个基本思想实际上是几种不同思想的混合物。

文化差异似乎很大而其实不然

文化相对主义最初的推动力来自对文化的观察,不同文化在关于对错的观点上存在着引人注意的不同。但是,它们的差异究竟有多大?存在差异是事实,然而,也容易夸大这些差异的程度。当我们仔细考察这些引人注意的差异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我们发现文化上的差异可能没有它显现的那么大。

再来看爱斯基摩人,女婴被轻易地抛弃是出于两个原因。首先,在爱斯基摩社会,男性是重要的食物提供者——他们是猎人——并且保持有足够数量的食物提供者显然是很重要的。但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因为猎人有很高的伤亡率,所以成年男性过早死亡的人数远远高于女性早死的人数。如果男婴和女婴存活的数量相同,成年女性人口就会大大地超过成年男性人口。在考察了这些有用的统计数据之后,一个作者得出结论:“如果不杀女婴……在一个普通的爱斯基摩人居住群,成年女性会是生产食物的男性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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