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孤独

作者:徐江  

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某个年头,好像就是1990年吧,很偶然地知道了当今世界上两个小说写得不错的日本人,他们大大丰富和改观了我对作为群体的“日本小说家”的印象。这两个人,一个就是现在业已风靡整个华语读书界的村上春树(生于1949年),另一个则是在英国成名并已入英籍的石黑一雄(生于1954年)。  

村上的话题这两年是热点之一,流行的程度渐渐有些超离于文学之外,但真正通读其小说的人未必多,媒体在摇旗呐喊的同时,也曲解得甚为厉害,我以前曾撰文说过,这里不再详叙。唯一可提的倒是于我个人的意义:那些好看的村上小说进一步强化了我个人在读与写这两个方面,对“可读性”的重视。此外,书写泛城市化以及泛资本主义前景下的人类社会、想象力之于文学的重要,村上的小说,比之拉美“文学爆炸”时段的那些名著,对我有着更直观的启发。这中间也许有着中日是“近邻”,习俗和精神上稍多一些微妙相通的原因。  

石黑的情形明显不同。当年是先因为“布克奖”而得闻其名,然后看到根据他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长日将尽》,直到2003年,才看到他作品《那时我们是孤儿》的中文译本(译林版叫《上海孤儿》)。这么漫长的一个了解过程,描述起来,有些先入为主和夸张的成分。比如,我最开始就知道石黑一雄是一个用英文写作的亚裔小说家,获过“布克奖”,应该算是已被英国文坛公认的“准大师”级作者。然后我看过几页他的名著《长日将尽》的节译,喜欢得不得了,那种细腻与优雅令我联想到亨利·詹姆斯。然后的若干年我就再也很少看到他的消息了,也读不到他的小说,只知道他还在英国活着。其间,我从有关文学和电影的中文书刊上,知道了我的同胞至少还赋予过《长日将尽》(The Remains of the DAY)三个诗意盎然的名字——《盛世遗踪》、《去日留痕》(新出的译林版译本好像就叫这个)、《黄昏时分》。  

过于漫长的等待,总是能或多或少消解掉一些阅读上的期盼。尤其对于当代作品而言。石黑再神秘再吸引人,毕竟也只是一位“选读”级别的作家,暂时还没有达到乔伊斯、芥川龙之介那样的“必读”级别。我相信这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感觉。所以坦率讲,拿到《上海孤儿》时的我,心中已经没有早年那种“终于拿到期待中的作品”的兴奋了,更多的只是好奇。我想知道我这个时代,世界文坛的“中坚作家”们在写一种什么样、什么档次的作品?多年以后的石黑是不是真像当初惊鸿一瞥间那么优雅?他又是怎样在他那些纯种(未尝不是又一种文明意义上的无知与隔膜)的英国同行面前动用“远东”这方面的素材……  

不过,接下来我很吃惊:在这本近作里,石黑的主人公依然是个英国人,并有着一个与历史上英格兰足球队著名门将一模一样的名字——班克斯。全书唯一与石黑的日裔出身有关的,就是班克斯童年在上海租界的一个玩伴——哲。这个哲后来成了一名侵华日军,在战场上负了伤,还和班克斯有过短暂的相遇,不久就被自己人抓获,并莫须有地被怀疑叛变,最后不知所终。石黑一雄写这个人物,与其说是为了昭示自己的出身,还不如说是为了突出班克斯的感觉:童年一旦进入记忆,便已遥不可及;纵使能与旧友相逢,孤伶之感仍旧挥之不去。也就是说,有关日本的元素在这本小说里并不显著,充其量只充实了故事的多元化国际背景。至于上海,谁都知道石黑从来就没在那儿生活过。他对于上海的种种描写,统统来源于资料和想象。貌似轻车熟路的“远东”题材,在英国的读者(甚至同行?)看来,可能是石黑小说的一个卖点。但落实到写作本身,却无异是对纯想象力的一个考验。  

当然石黑并不笨,他不会只给自己留脏活儿和累活儿。他选择了一个“侦探小说+成长小说”的混合结构。班克斯九岁成为孤儿,父母在上海租界相继神秘失踪。班克斯被送回英国,在姑妈的照应下长大,并成为一名大侦探。他凭借着模糊的童年记忆和支离破碎的线索重回上海,找寻父母的下落。这么一条小说的主线,使读者可以容忍作家采用一种语焉不详的空洞式描写。因为记忆本身就是充满省略号的,作者对“远东”的不了解,恰好与主人公的困惑状态暗合。班克斯的找寻线索,也正是读者不断接续和拼凑完整故事的一个过程。而当班克斯得知了双亲的真实下落——父亲当年与情妇私奔,母亲因反对鸦片贸易而引起一个湖南军阀的兴趣,受胁迫作了对方姨太太,为儿子换来日后成长的经济保障——童年记忆所带来的浪漫想象、甚至成人后所拥有的成就感,统统被击得粉碎了。精神上的孤立和被遗弃感,开始压倒了班克斯“孤儿”经历的本身。这以后,我们再看石黑一雄写班克斯在香港的修女院,与早已陷入自闭的母亲相见而无法相认;再看班克斯回想那位擦肩而过的爱人莎拉时的百感交集;再回想他与哲最后相见时那种隔膜,还有关于班克斯收养的孤女詹妮弗的那寥寥数笔……石黑对“人的孤独感”的关切终于彻底地露出了峥嵘。  

其实现代主义以来,“人的孤独感”是老话题,只是上世纪的前辈们都写得过于酷、过于变形,以致好多时候都近乎说教,失去了人味儿。而《上海孤儿》,恰恰借助于英国小说传统中所惯常出现的那种“英伦的感伤”(从狄更斯到哈代,甚至伊夫林·沃),给了这一母题以温馨与平易的演绎。“好的小说家不仅要像好的诗人一样,能够说出人世间某些本质性的东西,更关键的一点,他还要会‘藏拙’。他能很好地讲述他全然陌生的事情,并通过这一讲述,把他的世界观和感人的故事,一道向读者和盘托出,听凭他们各取所需。”这是不久前,我跟狂写长篇的朋友伊沙在电话里说起的。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我所说出的正是多年以来自己作为读者,一直没能从当代的本土小说中找到的感觉。也许,它真的是冥冥中,上天留给我这代作者的一项作业。孤独亘古长存,注视着孤独却又熟视无睹;亦或心有所感,却终于无法说出……这种汉语文学的尴尬,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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