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我

作者:徐江  

“同桌”这个词现在俗了。首先是前些年被高晓松的流行歌儿唱暧昧了,继而社会又开始流行怀旧,大家不约而同,真的假的那么一泛酸一怀念,闹得每个人都感到自己在童年就开始有了“第三者”似的。其实真正源自童年的爱情又能有多少啊。否则作家们早都出息成那个写《远大前程》的狄更斯了。  

同桌,就是跟你坐一条长凳的同学(我怀疑现在学校里还有过去的那种长凳没有)。先是异性,后是同姓,仅此罢了。再往细节里回忆,大概就是在小学的桌上,彼此胳膊肘相邻处,用削铅笔刀刻出的一道小线,一旦有谁过界,必然会遭到另一方小题大做的报复。这种“冲突”每个人回想起来,大约都会比同桌的脸清晰。  和大多数男孩一样,我上学时的同桌也是先女后男。小学基本上都是女的,到初中开始换成男的。不过本人自幼体弱,无论男女同桌,彼此间大的冲突,现在回想之下似乎都没有(最主要是我打不过人家)。鄙人小时候有两大爱好:看书、养小动物。还记得一二年级时,跟我同桌或同组的女生有几个都跑到我家去参观我养的小白兔。至于男生同桌,就没那么祥和了,我初二的一个同桌男生,上课老爱说话,最后有一次害得老夫我和他一道被外语老师撵到楼道罚站,那可是大冬天呀!现在每次回忆,都有那么点唏嘘不已。  

和我一道罚站的那个男生初中毕业考上了一家技校,毕业分到毛纺厂。他老婆就是在他技校的同学,也和他分到了那个厂。有熟人给他们俩统计了一下,说恋爱时间正好八年,赶上抗战了。他们夫妻在的那家工厂因为经营不善,一度开不出工资来,还找员工集资“共渡难关”。最后集资费也还不回来了,只好给员工发毛料顶钱。我曾让他到我当时教书的学校卖过料子。这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唯一有联系的同桌,而这也是因为我们当时住得近、彼此还有几个共同朋友的缘故。这夫妻俩现在过得不错,男的到了外企当工人,女的去了本地著名的一家购物中心当售货员。不过一见他,我总时不时想起前些年他痛心疾首的样子,他说他们那家毛纺厂的设备是亚洲一流的,就算把设备卖了,也够每个工人分若干万的。可惜,全被管理者们的人情、私活给拖垮了。他嘱咐我:你是写东西的,以后一定要帮我把这些写出来。那天我看着他那张曾经调皮捣蛋的脸,狠狠地把杯子里的白酒干了,说“一定”。  那时我在想,谁让我们是同桌呢。谁让他是我同桌中唯一有联系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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