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反收购(6)

其实,有的恶意收购者是一些风险套利商,其真正目的并非并购目标公司,而是利用收购作为佯攻,迫使目标公司高价回购股票,以从中赚取大量暴利。要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制定反敲诈条款。

4.员工持股计划。

所谓员工持股计划,即由目标公司的员工来购买本公司的股票。这样有助于增加员工的参与意识,且员工为自己的工作和前途考虑,不会轻易出让手中握有的股票。如果员工持股数额庞大,当发生恶意收购时,就可以有效保证目标公司的安全。

5.“白衣骑士”对策。

当目标公司遭遇恶意收购时,可以邀请一个友好公司,即所谓的“白衣骑士”作为另一个收购者,以更高的价格来应对恶意收购,从而使自己被“白衣骑士”收购或者增加收购方的收购成本。

例如,1985年,为了抵制联合利华的收购,美国维克斯公司选择宝洁公司作为“白衣骑士”,授予宝洁公司“锁定选择权”,即当维克斯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过半的股份被他人取得时,宝洁就能获得以低价收购维克斯公司“欧蕾”事业部的权利(“欧蕾”为维克斯公司的主导产品之一,这样做能使收购方知趣地放弃收购计划)。

通常,如果恶意收购者的收购出价不是很高,目标公司被“白衣骑士”拯救的可能性就很大;如果恶意收购者的收购出价很高,“白衣骑士”的成本也会相应提高,目标公司获得拯救的可能性就会减少。

综上所述,当目标公司察觉到收购方欲实施恶意收购时,应首先分析收购方的实力和收购动机(对方的收购意图是否真实,是否属于公开敲诈或者恶意报价者,迫使公司以高于市价的价格买回股票的行为),并明确自身对收购方的吸引力所在,然后发掘对方的弱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防卫措施,实行反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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