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也谈OTCBB下的骗局(2)

二、“很多企业在OTCBB融到了巨资”

有些中介机构为了尽快将手中的壳资源推销出去,收回成本,而将OTCBB形容得天花乱坠--“很多企业在OTCBB融到了巨资”,极力鼓动企业到OTCBB上市。

其实,OTCBB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但并不像那些中介机构所吹嘘的那般强大。

企业在OTCBB市场上市后的融资能力,主要是取决于企业本身的资质,即企业的资产质量和经营质量;其次就是企业聘请的中介机构的财经公关能力。如果企业不具备良好成长性、较高利润率以及较大增长潜力,没有聘请到合适尽职的中介机构,到OTCBB上市,只会陷入发展困境,甚至令自身的美誉度大大缩水。

三、原始股买卖

有一些并无上市打算或经营业绩差、根本不符合境外上市要求的企业借着赴美OTCBB上市的幌子,与部分产权经纪公司、投资公司等中介机构相互勾结,大肆宣传境外上市、大量抛售公司原始股,大肆圈钱,欺骗投资者,使不少投资者无辜被套牢。

具体操作时,他们通过打电话、熟人介绍、办免费理财讲座、股权投资推介会等方式,邀请普通投资者,极力鼓吹境外上市的种种好处,信誓旦旦地吹捧、宣传该企业将会很快在境外上市,诱导投资者相信该企业上市后股票会大幅升值。很多禁不住诱惑的投资者,便争先恐后地用手头的资金购下这些分文不值的“垃圾”,然后满怀希冀地开始漫长却毫无意义的等待。

有知情者透露,在利用“境外上市”概念高价出售企业原始股的骗局中,有个别中介公司甚至并没有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业务许可证,纯属非法经营、违规高价倒卖。

业内专家指出,由于投资者手里的股权凭证多由股权托管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所出具,没有履行正常的股东变更手续,不具备有效的法律依据,这种股份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使真的等到企业正常上市,投资者也不一定能够成功获取收益。

因为,在上述一系列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该企业并不为股东的股份转让行为承担任何责任,而中介机构却能随时拎起包走人,上当受骗的投资者只能“哑巴吃黄连”(找不到诉讼对象),眼睁睁地看着钱石沉大海。

综上所述,国内企业选择赴美OTCBB上市融资,必须三思而后行,当心陷阱和骗局。具体而言,企业运作时必须注意这三点:首先,应全面了解美国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上市目标,对企业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其次,到OTCBB上市并非一个简单的工程,其过程复杂、系统,迷雾重重。企业须仔细辨认和筛选,选择一家合理合法的中介机构;第三,企业业绩才是确保企业上市后获得投资者青睐的根本,尤其是在OTCBB这样的柜台交易市场,更是如此,只有保证良好的盈利能力才能保证股价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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