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啤酒乡(3)

“你看起来需要一杯龙舌兰酒。”保罗说。

“一杯咖啡好了。”她说着,脱掉了自己的外套。那是一件昂贵的黑色皮夹克,里面有夹层,这让她既时髦又暖和。她的丝质披肩留在脖子上,她总是比他更觉得冷。他把这归咎于她个头太小,接触外界的面积比反而更大了。“这里的咖啡好吗?”

“真是个好问题。”保罗说,“实际上,我认为没有人在这里喝过咖啡。如果这里的咖啡还不错的话,我会很意外的。”

尼尔递给她一杯咖啡,还有奶油和方糖。

“怎么样?”保罗问。

“很糟糕。”她说,“你确定斯特拉在门廊里没问题吗?”

“她喜欢门廊,她觉得里面太脏了。”

“我给她买了点儿东西,你介意我在这里给她吗?”

“去吧,她不挑剔。”保罗说。

她从皮包里拿出一块儿剔过的烤牛肉,那是她出发前在超市买的。她一点点地把牛肉喂给斯特拉,爱抚她的同时跟她讲话。斯特拉抬头看了一眼保罗,说:“剩下的干肉饼可以给你吃。”

保罗注视着这个女孩儿,不管他应该称她为自己的女友、情人,还是意义非凡的另一半。她的黑色皮靴让她比平时高了两英寸,尽管她对自己的身高并不介意。出于这样的原因,她似乎没有故意发出明显的肢体讯息,至少他没有观察到。她每周都会去公司的健身房运动三到四次,所以她的身材保持得很好。保罗想,一条紧身牛仔裤穿在她身上肯定很好看。

她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条崭新的红色丝巾,折成对角系在了斯特拉的脖子上。斯特拉立刻变得精神起来,抬起头,好像是在玻璃门上看自己的倒影。

等塔姆森回来的时候,保罗看出她脚步里的轻盈。这种生机盎然总是让他感到鼓舞,牵引着他前行——即使他跟这种气质有些不搭。

“你不介意,对吗?”她边说边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我以为她会更喜欢亮色的东西。”

“我喜欢,我想她也喜欢。”保罗说。

“我本来想给她买串珍珠的,但那好像有点儿太芭芭拉·布什[ 美国前总统老布什的夫人,此处可以理解为老派、过于庄重。——译者注]了。”塔姆森说着喝了一口咖啡。

“回家的时候,我也有礼物给你。”保罗告诉她。

“是什么?”

“是个惊喜。”

“是现金吗?”

“不是现金。”

“你知道,现金总是很体贴的。”

“不是现金啦。”

“好吧,我等不及要看是什么了。”

环顾房间的时候,她总是更喜欢只转动眼球,而不想转动自己的头。即使有时候她对自己看到的不太满意,她也只会微微向前倾斜自己的身体,略微皱下眉头,好看得清楚些。白天的时候她会戴隐形眼镜,到了晚上摘下隐形眼镜后,她就需要近视镜了。

她自己也承认,上班的时候她穿得很好,甚至有些小贵。她的新工作的薪水足以支付比这些更好的物件。晚上的时候,她会换上旧牛仔裤和短袖衫,或者长运动裤和棉布上衣,再或者宽松合身的短裤和帽衫。她的衣橱里,粉色和浅蓝色的衣服很少,灰色、赭色和黑色的衣服却很多。这样一来,衣橱所显示的色谱,相比马蒂斯[ 画家,以色彩艳丽著称。——译者注],更倾向于培根[ 画家,用色简单明了。——译者注]。和她父亲一样,她总是忘记东西放在了哪儿。保罗最喜欢她的一件事是她打喷嚏,简直是地动山摇,好像能把墙上的灰泥震下来。她打喷嚏的时候,总是在一声巨大的咆哮之后,紧跟着一声音阶极高的大喊,这总会在饭店里引起很多人注目。平时,她总是有礼貌地用纸巾或者餐巾捂住自己的鼻子和嘴,极压抑地打喷嚏;但遇到身边没纸的时候,她会大声地把喷嚏打出来,事后会不好意思地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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