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她的另一段感情是怎么回事?”碧茨问,“只是玩玩吗?”
“他叫斯蒂芬,是个放射学专家。他和妻子已经分居了,正在闹离婚,但他们有两个孩子——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我想这让事情办起来很麻烦。她最好的朋友凯特琳告诉我,她更喜欢我。”
“她是指塔姆森,还是凯特琳?”
“凯特琳喜欢我胜过斯蒂芬。”保罗澄清说。保罗跟凯特琳是在一个午餐聚会上认识的,按塔姆森的说法,他“出色地通过了她最好朋友的测试”。他经常觉得自己表现得不是出色,而是笨拙,但那次聚会的确很有趣。凯特琳在厨房里向保罗透露,斯蒂芬很平庸,甚至有些乏味,就像是长高了一点的塔姆森的前夫。凯特琳说,她觉得塔姆森需要一个能激发她创造力的男人。
“但是,就像我说的,她可以去见任何她想见的人,我也是。当然,这并不是说我想这么做。我们有一个约定,就是对彼此要完全坦诚而且不做任何评判。我们之间什么都可以说。”
“这是我听过的最愚蠢的约定。” 碧茨说。
“也许,你是对的。”保罗说,“如果最后没什么结果的话,我们至少还有妒忌和欺骗作为依靠。”
这时,电话铃声响了。
“你的电话。”碧茨说。
“这就是我需要电话的原因。”保罗说。他希望还不算太晚,因为他答应过她从医院回来就给她打电话。
“我可以偷听吗?”碧茨问。上高中的时候,她曾经偷听过一次,那次是保罗紧张兮兮地给一个女孩打电话;那次之后,她让他永远记住了他对女孩说的“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是你……”
“不可以。”他说。
碧茨说,第二天来接他去教堂,他拒绝了,说自己可以跟母亲去。他没带套装,但是有一件不错的衬衣,还可以从父亲的收藏里借一条领带,甚至可以借一条跟高中时从父亲那里所借的一样的领带,外面再穿一件毛衣就可以了。
碧茨走了以后,他打开冰箱看了一眼。不用想他也知道,在这个房子的任何一个地方,他都不可能找到一瓶啤酒或者葡萄酒或者威士忌。上了楼,他把行李箱放在客房的床上,打开了它。他还有五小瓶烈酒,第二天售酒的商店都会停业,所以他留了四瓶帮自己克服接下来可能面临的困难。他打开一瓶作为睡前的安慰剂,然后走到父亲的书房去打电话。
要跟塔姆森讲电话的想法让他很兴奋。第一次通电话的时候,开始他们表现得很专业,只谈工作;但没多久,他们就开始聊起了私人话题,比如,他们最喜欢的乐队、最爱去的地方、最爱吃的食物。他们发现彼此的爱好很相像,而且想知道更多对方的信息。两天后,他开车去伍斯特跟她吃午餐,事前他什么都没想,认为见机行事最好。他没费什么劲就找到了约好的餐厅,在那家寿司店他们点了李子酒。她比他所敢想象的漂亮太多了:她身材娇小,及肩的直发是墨西哥红木的颜色;眼睛是淡褐色的,炯炯有神;漂亮的面颊、光滑的皮肤、完美的牙齿和嘴唇,美到他都想去吻她。她的手小巧而柔软,但是握起来却很有力。她的身材也比凯伦的好(这是一种下意识的比较),凯伦的身体有些男孩子气。再一次,他们让彼此感到放松,他们谈论工作、天气、体育、新英格兰、政治等。她以前玩过扑克,还喜欢一个人去沙滩上听音乐——她最喜欢的是著名爵士女伶的歌声,比如,艾拉、比利、贝茜、布洛森和朱迪[ 艾拉(Ella Fitzgerald),比利(Billie Holiday),贝茜(Bessie Smith),布洛森(Blossom Dearie),朱迪(Judy Garland),都是世界著名的爵士女声。——译者注]。她有一个鱼缸,她上过烹饪课程,但通常只吃酸奶和胡萝卜。他们就这么说着,直到他们都明确地意识到,他们需要的不只是这样的闲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