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一位少女穿过城市(三)(12)

胡熊觉得自己确是有福之人。进城半日便找到工作。有美丽的女室友整天陪伴,老板不是剥削人的资本家,同事也都随和,两餐可口,上班时甚至可以喝酒――晓野兔子和圣子桑开错了瓶,扔掉可惜,就被送进厨房放在胡熊伸手可及的地方。冰凉的瓶子沐浴在厨房湿热的水汽中,迅速结一层霜,看上去很诱人。堂哥不喝酒――他这个人烟瘾很大,但好像滴酒不沾。他不反对胡熊喝,但从他的表情来看,肯定对厨房里有人边干活边喝酒觉得不爽。胡熊的前任胡安不在店里喝酒,但总是红着脸来上班,力气还有一把,但目光呆滞笨手笨脚;而胡熊有了啤酒之后意气风发,活力非凡,他也就不好说什么。

开错瓶的都是啤酒。圣子桑不喝啤酒,除非是加了清酒的深水炸弹。她酒量很大,若是晚上工作得情绪高涨,会干脆跑到厨房用微波炉给自己热一小杯清酒一饮而尽。圣子桑六十了,又是古都元老,所以没人找她的麻烦。胡熊和晓野兔子就不敢自己热酒喝――古都的规则和人际关系就是靠自知之明。不过圣子桑喝酒时,堂哥总叉腰沉着脸看,以表明自己的态度。圣子桑会过去拍拍他说,大男人也应该喝点酒啊。把烟戒了!喝酒!堂哥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但能猜出来。他对胡熊说,她以为餐馆是她开的啊!圣子桑听不懂他说些什么,但觉得他肯定是把气给消了,就使劲又擂他两下,满面红光笑眯眯地走了。

每当给客人倒错了红酒,圣子桑便和晓野兔子一人半杯分掉。安迪不反对这种做法,他的原则是不要浪费,但她们必须躲到厨房里喝。晓野兔子会让胡熊尝尝她那半杯。如果他太忙,她就会让他自己去取。她们把酒杯放在小储藏室的架子上。没有口红印的那杯是她的,也就是他的。

其实她们经常从酒柜里偷酒喝。红酒论杯卖,所以几乎每种都有一瓶启了封。她们用喝绿茶的瓷杯偷出来――瓷杯不透明,而且只倒半杯,安迪不凑近细看根本发觉不了。但是安迪的鼻子比狗鼻子还好,所以她们必须动作迅速,倒完了赶紧把杯子先混进吧台上待洗的瓷杯,找机会一起送到后面。她们常把酒藏在佛龛附近的架子上。那里有些一模一样的新瓷杯。

晓野兔子说她们已经尝遍了店里所有红酒。这意味着胡熊也尝遍了店里所有红酒。但他无心去品评色香味,只知道这是一种属于夜晚的饮料。它属于一个自己还不了解的世界,一个没有汗水和抽风机的世界。偶尔,胡熊能有片刻坐在后门外喝酒。抽风机依然在墙边轰鸣,夏夜的风还是滚滚热浪,但穿过柳梢,能看见月亮映在街对面大楼的玻璃幕墙上。手中的酒和月光一般冰凉。杯子上还有姑娘透明的唇印,但也是冰凉的。对胡熊而言,这酒只传递着浪漫,与此相比,色香味纯属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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