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创意营销准则

知名网络推手立二认为网络推广的成败关键在于能否抓住网民的感情,满足“三情”原则,即“情感”、“情欲”、“情绪”。他归纳“天仙妹妹”之所以能成功,就是因为大多数网民对一个埋没于深山中的美丽少女抱有怜爱、惋惜的“情感”。对此我和我的朋友,北京赛肯文化传播公司老总,也是知名网络营销推广策划人胡尔立在一番讨论后认为,仅仅像立二这样,单纯依靠煽情进行所谓的网络推广,其实已经跟不上潮流。在一般的网络推广手法已经被大多数人熟知的前提下,要想真正创造出一个优秀的网络推广策划案例,就必须要坚持因“势”“利”导。

所谓因“势”,就是要顺应潮流,在前些年,发几个美女图片就可以成功地搭配给一个产品推销出去,现在这种手法已经被泛滥使用,因此效果也大打折扣。之前提到的几个例子中,如联想“搜小罗”和可口可乐圣火传递等,其实都是结合了当年的大背景,这就是一种对时事的顺应。

相对来说“利”导则更为重要,要吸引网民参与进来,关键是要能够给他们一定的实惠,这就是网络营销推广的利益导向。对企业来说,可以提供丰厚的奖品,比如奖金、旅游机会、工作机会及各种赠送的产品,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是小企业或个人进行网络推广策划,拿不出那么多丰厚的奖品,可以通过比较有趣的方式进行有效引导,比如前面提到的那位美国人的创业录像带、中年妇女的轮椅申请书等,都是在与其他人“共享”的基础上,给人以好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丰厚的利润。

因“势”“利”导可以说是一个前置性的先决条件,也是网络营销推广策划的一个总纲,具体落在实际上,又有如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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