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村工作人员抗敌工作指南(2)

二、敌人对我第二步计划为政治的统治

故抗敌工作第二目标,应为对抗敌人及其傀儡政权(如维持会,或伪县长等),使不能达到其政治目的。在敌人傀儡政权势力所及之地区,例如铁路沿线,或公路沿线之城镇等,应有秘密组织,消极抵抗,乃至进而予伪政权以种种破坏打击。在敌人未成立傀儡政权之地区,或虽已成立而其势力不能及之地区,应斟酌情形,或形成某种方式之地方自卫自治力量,或树立代表民众之临时政权。总求安定社会秩序,俾农业得如常生产,农民得如常生活,消极的可以不接受敌人统治,积极的能为游击队作根据地。

三、敌人对我第三步计划为经济的榨取

故抗敌工作第三目标,应为对抗敌人,使不能达到其经济目的。此要在使乡村社会趋向团结组织,依其组织的力量,解决经济生活上种种问题(如缺乏煤油,便商量着设油坊;缺乏辅币,便商量着存积粮食,以粮食为标准,发行辅币),达到乡村自给自足的企图,而使敌人不得遂行其种种计划(不能收买农产,不能行使伪钞,不能推销仇货,不能布置经济侵略机关)。

四、敌人对我第四步计划为灭亡我民族文化

故抗敌工作第四目标,应为对抗敌人,使不能达到其亡我之最后目的。此要在激发民族意识,认取民族精神之所在,而服膺勿失,凡其一切毁灭我文化之所为(如提倡日语日俗,改订教科书等事),均严切拒绝之,抵制之。

蒋委员长于政府迁出南京后,告国民书有云:“中国持久抗战,其最后决胜,不但不在南京,抑且不在各大都市,而实寄于全国之乡村。(中略)诚能人人敌忾,步步设防,则四千万方里以内,到处皆可造成有形无形之坚强壁垒,以致敌人之死命。”乡村抗敌工作之意义重大,言之最为透彻。

然抗敌之中,仍须不忘原初建设新社会之目标,要使上层各项工作同时更具有建设新社会之意义。例如:在政治工作中,启发民众政治意识,养成其组织能力,引导其政治生活趋向民主化;在经济工作中,促进农民合作,养成农民适应环境之自主能力,使经济重心转移于乡村,经济生活趋向于社会化;在军事工作、文化工作中,树立坚强的有形无形之国防基础等等皆是。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