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 正如第8章中曾经提到的那样 作为1967年底的骚乱事件的一个结果,澳门的主权实际上已经被奉还给了中国,但直到中国在联合国面前澄清了自己的位置之后,才开始提出恢复对澳门(或香港)行使主权的全面计划。值得注意的是,1972年3月,中国驻联合国大使黄华把中国在香港和澳门问题上的政策正式提交给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备案。为了这个目的,他把香港和澳门称为“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的遗留问题,根据事实,中国领土的这两个部分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因此,在中国看来,问题的解决属于中国的主权,因此不适用联合国关于未决殖民化属地的法律。撇开别的意义不谈,这一行动方针可以被解读为中国着重要排除这两个地区各自独立的可能性(2)。1974年,在“武装力量运动”组织创立了“非殖民化委员会”之后,问题再一次被提了出来。与此同时,中国媒体则重申了它们的立场:澳门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构成了一个留待里斯本和北京解决的“国内问题”。(3)
1979年2月,当中葡之间建立外交关系的时候,主权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澄清。它被作为一个双边问题来处理,协议的细节从未公开。正如著名的1984年12月《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一样,同样也没有让澳门人民参与到关于这块葡萄牙殖民地未来的讨论中来。然而,人们普遍理解,最终达成的协议,其核心要点是:葡萄牙承认中国对澳门的主权,同时中国承认葡萄牙对澳门作为“葡管中国领土”实际上的行政管理权。依据这一逻辑,主权从葡萄牙移交给中国的问题就是接下来要谈判的问题。(4)
在此期间,中国新的政治发展,尤其是像1982年《宪法》中反映出来的那些发展,对正在改变的澳门地位做出了贡献。通过定义一个解决澳门、香港和台湾“问题”的广泛框架,中国还决定,国家可以把这些实体整合为“特别行政区”(5)。同一年,中国外交部长黄华在访问里斯本期间,发表了第一份官方公开声明:澳门的主权无可争议地属于中国。(6)
1984年,以一种相互的方式,高斯达总督宣称:“我们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由于中葡双方都认可的历史和文化遗产的原因,目前处在一种非常特别的安排之下。”(7)在写到这一供认的时候,法律专家史维礼指出:“尽管澳门的现状(由中国代表操纵的葡管中国领土)看来让各方都满意,但紧接着关于香港未来的声明之后,变化就不难预知了。”他进一步指出,不像香港的情形那么清晰明确 新界的租借到1997年到期,而“澳门在它的 不平等条约 中并没规定最终期限”,这意味着未来谈判中额外的 尽管并非不能克服的 复杂化。(8)
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安东尼奥?拉马尔霍?埃亚内斯访问北京,并宣布葡萄牙与中国将举行关于澳门未来的谈判。反过来,中国在1985年恢复了跟葡方谈判的兴趣,必须把这放到1984年9月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讨论的背景中去看。这一回,中国总理赵紫阳声称,“通过外交渠道解决澳门问题”的谈判将在下一年开始。在从中国回来的时候,埃亚内斯总统在澳门发表演说,号召本地的政治团体在即将到来的谈判期间拿出一个统一的办法。这里提到的正是某些本地团体对中国主权观念的抵制,以及中国与高斯达总督之间争论的问题(9)。总督的权威也受到了来自土生葡人领袖 尤其是当时的立法会主席宋玉生博士 的挑战,尽管(这多少有些荒谬)他得到了立法会中亲华代表的支持,理由是为了澳门的“稳定和繁荣”。(10)
在1985年底的一篇文章中,新闻记者唐纳德·张解释道,澳门40多万居民中,大部分人是漠不关心的。除了少数私人谈话、偶尔的研讨会和读者来信之外,声音被捂住了,自我审查是命令。张指出了这一情势的两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