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徐晨以后,我过过一段单纯的日子,因为疲倦,找了个温和优雅的男友,然后厌倦了,重新渴望与众不同的生活。
我把那段日子叫作“红舞鞋时期”,
“红舞鞋时期”的显著特点是没心没肺,肆意妄为,带来的明显特征是男友众多。
如果坎黛斯?布姝奈尔把这写入她的的专栏《Sex and the City》,她肯定会这么描述:“有一阵子这女孩选中三个男人,分一、三、五和他们上床,这样还剩下四天的时间无所事事。关于空闲的这四天时间她当时想出两种办法,一种是再找三个男友,或者一星期和他们每人上床两次,剩下的一天作为休息。这两种办法都不可行,前一种是因为她心不在焉常常叫错名字,记错约会。而后者,则需要他们对她有更大的吸引力。”
我在开头就说过了,人的欲望前后矛盾,瞬息万变,混乱不堪,牵着你的鼻子让你疲于奔命。对于人类来说,欲望和厌倦是两大支柱,交替出现支撑着我们的人生。一切选择都与这两样东西有关。但是吸血僵尸不是,他们只有欲望,从不厌倦,也就绝少背叛。他们是我喜欢的种类。
在那段日子里,我遇到过很多不错的人,当然也有很糟的。这都是我现在的想法,那时候他们的好坏我毫不在意,只要有一点吸引力就行,那可能是微笑时嘴角的皱纹,某种疲倦的神情,某个背身而去的孤单背影,什么都有可能。
李寿全有一首歌,那时候常常听的,歌名忘了,只记得第一句:“曾有一顿晚餐和一张床,在什么时间地点和哪个对象,我已经遗忘,我已经遗忘……”
我就像那个穿上了红舞鞋的村姑,风一般地旋转而去,不为任何东西停下脚步,不为快乐,不为温暖,不为欣喜,也不为爱。
也许我错过了很多东西,谁知道呢。
很多年以后,在街头遇到一个“红舞鞋”男友,我们已经很久不见了,我对他的印象是不停地抽烟和一双修长漂亮的手,两三句寒喧之后,他突然说:“嫁给我吧。”说实话,我当时真想说:“好的。”就像在电影里一样,然后和他手拉手互相注视背身而去,在阳光的大道上越行越远,音乐起,推出“剧终”,好莱坞式的完美结局!它至少应该在我的生活中发生一次!我当时一边这么想一边站在大街上傻笑来着。
但是红舞鞋终会变成一双难看的破鞋,为了摆脱它那可怜的女孩砍掉了自己的双脚!2002年初春,一个叫作Kneehigh Theatre的英国剧团来演过这出戏,屠夫拿了把锃亮的杀猪刀(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真刀,擦在地上直冒火星)对着女孩的脚比划来比划去,明知道他不会真砍,还是看得我心惊肉跳。
如果你不相信克制是通向幸福境界的门匙,放纵肯定更不是。
这是我的经验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