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兄弟联属结构的合并处理
例1 14:珠江公司拥有S1公司和S2公司的股权分别为70%和60%,另外,S1公司拥有S2公司20%的股权,其他相关资料如表1 12、表1 13所示。
表1 12三家公司间的相互投资成本和商誉表(单位:元)
珠江公司投资S1公司(70%)
2005年1月1日珠江公司投资S2公司(60%)
2004年1月1日S1公司投资S2公司(20%)
2001年1月1日投资成本890 000500 000100 000减:购买时账面价值(840 000)(450 000)(100 000)商誉50 00050 0000
表1 13长期投资余额(2005年12月31日)(单位:元)
珠江公司投资S1公司(70%)
2005年1月1日珠江公司投资S2公司(60%)
2004年1月1日S1公司投资S2公司(20%)
2001年1月1日投资成本890 000500 000100 000加:2006年以前的投资增加额(应享份额减股利)35 00090 00080 000长期投资余额(31/12/2005)925 000590 000180 000
另外,在2006年,珠江公司、S1公司和S2公司的经营利润(不含投资收益)如表1 14所示。
表1 14三家公司2006年的净利润和股利发放额(单位:元)
珠江公司S1公司S2公司净利润350 000175 000100 000股利200 000100 00050 000
其中,珠江公司的利润中包含了当年向S1公司销售固定资产(该资产不需计提折旧)未实现的50 000元利润,S1公司的利润中包含有以75 000元的价格向珠江公司出售的存货中(珠江公司当年末未对外售出)包括的25 000元的未实现利润。
先按权益法登记各联属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S1公司按权益法登记对S2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现金10 000(50 000×20%)
贷:S1公司对S2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0 000
借:S1公司对S2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0 000(100 000×20%)
贷:投资收益20 000
珠江公司按权益法登记对S2公司的长期投资:
借:现金30 000(50 000×60%)
贷:珠江公司对S2公司长期股权投资30 000
借:珠江公司对S2公司长期股权投资60 000(100 000×60%)
贷:投资收益60 000
珠江公司按权益法登记对S1公司的长期投资:
借:现金70 000(100 000×70%)
贷:珠江公司对S1公司长期股权投资70 000
借:珠江公司对S1公司长期股权投资69 000
贷:投资收益69 000
根据S1公司报告的净收益(175 000+20 000)×70%136 500
减:期末存货中的未实现利润25 000×70%(17 500)
固定资产销售中包含的利润(50 000)
珠江公司本期来自S1公司的投资收益69 000编制珠江联属集团合并抵消分录:
抵消商品销售业务:
a 借:主营业务收入75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75 000
抵消期末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
b 借:主营业务成本25 000
贷:存货25 000
抵消固定资产交易中未实现的利润:
c 借:营业外收入50 000
贷:固定资产50 000
抵消本期珠江公司和S1公司来自S2公司的投资收益及对S2公司的长期投资:
d 借:投资收益80 000(60 000+20 000)
少数股东权益——S2公司10 000(50 000×20%)
贷:股利50 000
珠江公司对S2公司长期股权投资30 000
S1公司对S2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0 000
抵消年初S2公司的净资产及S1公司与珠江公司对S2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期初商誉和少数股东权益:
e 借:未分配利润——S2公司400 000
商誉50 000(表1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