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生产商生产出商品以后,要到全价的商场去销售。但无论商品多么好销,无论品牌多么有名,也不可能100%都以全价销售掉,一般有大约20%~40%剩余。无论是品牌商还是生产商,都不愿意把下架的商品再进入到仓库,而是想把它甩掉。这样,这些甩手货可以进入到奥特莱斯。如果进到仓库,那么肯定需要很多的费用,如果进入到奥特莱斯进行销售,不仅减少了费用,而且还能得到微利。另外,奥特莱斯的货品来源可以是进口的奥特莱斯商品,还可以是定制的品牌。
其次,从政策上来看,国家已经允许国际品牌的尾货在中国销售。从2004年12月11日起,根据WTO条约,中国解除了对国际品牌的一些制约条件,比如在我国加工的一些国际品牌,他们的尾货也可以在中国进行销售,这样又为奥特莱斯增加了市场空间。
最后,从错位经营来看,奥特莱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现在商店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争夺消费者,它们常常打折促销,开展价格战。奥特莱斯的定位是销售打折的品牌,有自己独特的市场定位和优势,本身就具有价格优势,可以避开价格战。
奥特莱斯在国内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进入20世纪90年代,奥特莱斯业态在美国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截至1996年,美国境内已经建立了三百多家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并且随着奥特莱斯开发商的加入,这种营销形态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首先,供货商从过去单一的商品工厂发展为由商品工厂、品牌所有者、品牌代理商、品牌批发商乃至大型百货商店共同参与的专门供货渠道;其次,其功能更加齐全,发展成为休闲购物一体化的大型购物中心;第三,奥特莱斯开始讲究购物环境并向城市靠近。因此,这种直销中心渐渐发展成为大型或超大型购物中心。特别是近几年,奥特莱斯销售额屡创新高。美国的统计数字显示,全美国近300个大型奥特莱斯中心,销售增长率逐年大幅递增,比如2001年的销售额比2000年增长了40%。目前,欧洲、亚洲也已出现这种商业业态,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近年来在美国商业企业排行榜中,前5位商业企业中有3家其主要业态是折扣商店。而在长年占据榜首位置的沃尔玛集团,来自折扣商店的收入占其年销售额的50%。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大型零售商店中,百货、超市、折扣商店和大型专业商店几乎四分天下,以总零售额大小为指标,奥特莱斯(折扣商店)的总零售额一直傲视群雄,表现出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从国外奥特莱斯的表现来看,由于它的经营模式和市场基础日益成熟,很容易引入到中国来。因此,奥特莱斯必将成为一种在中国普及的商业零售业态。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他们也非常需要奥特莱斯。有很多的消费者特别喜欢名牌,但是由于自己的收入或经济承受能力的制约,难以负担得起名牌消费。奥特莱斯的出现为这样的顾客提供了一个选择。值得指出的是,有的消费者即便是能负担得起名牌消费,他也愿意到奥特莱斯去购物。正价的商店,一般都是当季的比较时髦的款式或者颜色,但是这部分消费者会这样认为:我穿着合体,款式或颜色我喜欢就行了,我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到正架去买呢?持这种心理的消费者也是奥特莱斯的目标客户。
尽管我国国内已经拥有或在建的奥特莱斯,但这些“奥特莱斯”大都专业化程度不高、品牌种类不多、影响范围有限,面对中国未来庞大的中端消费群体,它们还无法满足中国市场对国外品牌的强烈需求。但作为新兴业态,奥特莱斯毕竟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市场空间,奥特莱斯在中国的发展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