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到,李世民婉拒了颉利可汗赠送的马三千匹、羊一万只。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突厥说是赠送,每次都要派一大堆人使者到长安,牲口送完了,这些人却赖着不走。胡吃海喝,寻衅滋事是常事,还时不时地搞点杀人群殴的恶性事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按理说,应该严格法办。可这伙人是外交使节啊,享受外交豁免权,倘若依法办了他们,肯定会招来东突厥的质问,搞不好还给他们制造了南下掳掠的借口。所以从隋到唐,中央政府对这种进贡或是贸易一直都是严格管制的。
没费一兵一卒就使得东突厥退兵,应该说是一个比较能够接受的结果。但是对于马背上打下江山的李世民来说,无疑是被人堵着家门狠狠地讹了一把。以他的经历和性格绝不会就此罢休。
送走了东突厥这伙瘟神,唐朝便开始着手训练军队。从禁卫军到普通军队,每天都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各项军事训练。为了保证训练的效果,同时充分调动大家伙的工作热情,军方还制定了具体的奖励措施:凡训练成绩优异者,当场发给奖赏,他们的上级也将在绩效考核中得到好评。重奖之下,必有勇夫,更何况这奖赏可不是空头支票,而是实实在在、立时兑现的CASH。于是,全军上下立时凝成一股绳,干劲甭提有多高了。很快,唐朝军队的战斗力就得到了迅速提升。
说到军队,先说军制。唐初基本继承了从西魏、北周延续到隋朝的传统 府兵制。
府兵制,简单说来,就是兵农合一,分工专业。具体做法是:各地设折冲府,负责军人的生活和训练,负责人官名原为统军,后改为折冲都尉。军府辖区内一人当兵,全家都编入军籍,不再作为一般老百姓对待。征发时依照家庭经济条件先富后贫、身体条件先强后弱、家中人口数量先众后寡的三大原则进行。服役期间,府兵本身免除课役,但费用、军装 、随身携带的轻武器(如弓箭、刀之类)和赴役途中所需的粮食,都要自己准备。每一火(一火10人)还得准备供运输的马(或驴)6匹,即所谓“六驮马”。府兵出则为兵,入则为民。遇有征伐,命将出师,事毕解散,兵散入府,将归于朝,简单的说,就是大家伙继续原先的生活,该干嘛干嘛去。总体而言,就是有若干人家,别的什么都不用做,税也不用交,按规定当兵吃饷给朝廷卖命就是他们的职业。
府兵制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可以保证足够的兵力来源;二、防止军事将领个人势力的坐大;三、在先富后贫,先强后弱的征发原则下,使军人的素质和装备水平维持在一个相当的水平;四、从西魏一直到唐朝,各政权的根据地都在关中地区,此地民风彪悍,吃苦耐劳,无论是实现从农到兵的转换还是在长期内保持战斗力都不会有大的影响。
任何政策都是有优点和缺点的,府兵制下最大的问题就是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彼此缺乏磨合。好在唐初的各将领都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武力和统帅能力都很强,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官兵之间因不熟悉所产生的对战斗力的消弱。
光是军队能打还不行。兵法云:人马未动,粮草先行。后勤保障也很重要。
而好的后勤补给必须建立在政治安定、经济富足的前提下。
为此,李世民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首先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政治秩序,尊卑高低得有个说法。对于朝臣,李世民依照个人功劳大小和重要性进行封赏和官职任命,不管是老部下还是从原先东宫和齐王府归附过来的人,一律遵循这一原则安排工作和职务。李渊在位时为巩固老李家的地位,大量地封皇室成员为王。李世民继位后,为了强化激励机制,对这些王爷除了确实立过功劳的仍然保留王爵,其他的一概降为公爵。对于这一任人原则,李世民还特意进行了说明。这一说明即使在现代看来也是相当先进的:“帝王行为公正才能使人民真心臣服。我们吃的用的都是来自民间,设置官位和履行职责都是为了百姓,所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