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价值网和创新推动力第(20)

4在那些颠覆或重新定义了已有技术轨线的发展水平、速度和方向的创新中――从本质上说通常是没有涉及太多新技术的新产品结构创新,新兴企业相对于成熟企业具有冲击者的优势,这是因为这些技术在成熟价值网内不会创造任何价值。成熟企业能够引领这些技术的商业化进程的唯一方式就是进入这些技术能够创造价值的价值网。正如理查德 泰德罗在他讲述美国零售史(超市和折扣零售在破坏性技术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专著中所提到的那样,“成熟企业面临的最大的障碍就是它们缺乏这么做的意愿。”

5在这些案例中,尽管“冲击者的优势”与破坏性技术变革有关,但冲击者的优势的本质在于,相对于成熟企业,新兴企业能够轻易地判断并灵活地制订战略计划来冲击成熟价值网,并发展新兴市场应用领域或价值网。因此,这一问题的核心可能还是,相对于新兴企业,成功的成熟企业在改变战略和成本结构方面(而非技术)具备多大的灵活性。

这些观点为分析技术创新提供了新思路。除新技术和创新机构所具有的必备能力外,面临破坏性技术创新的企业必须分析创新对其相关价值网的影响。关键问题是创新活动尚未明确的性能属性在新兴企业已经建立的价值网中是否能得到重视;为了实现创新的价值,是否必须进入其他价值网,或建立新的价值网;市场和技术轨线是否可能最终交汇,从而使无法解决消费者当前需求的技术最终能够解决他们在未来的需求。

这些因素并不仅仅适用于需要应对最先进技术的企业,例如本章提到的快速发展的、复杂、先进的电子、机械和磁技术行业。第三章将在一个完全不同的行业背景下分析这些因素,这个行业就是推土设备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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