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戛纳推广(2)

在车上,我起草了几封邮件以及有关Google和巨鲸音乐服务的简介,准备到戛纳后发给四大唱片公司及主要的独立唱片公司的负责人。邮件的大致内容是:

1、感谢前几次的会议。

2、巨鲸已经同Google沟通一段时间了,也一直在说服他们加入音乐产业,加入正版音乐阵营。

3、音乐的商业价值必须体现在艺术家和唱片公司得到收入上,而大量的互联网免费音乐使用并未给唱片产业带来收入,这一问题必须解决,为此,应建立长期、健康的商业模式。

4、我们相信,单凭法律是绝不可能解决问题的,传统的音乐市场就是一个例子。只有正版且赚钱的音乐生意才会让人长期投入。

5、我们很难预测未来会怎么样,但我们相信,应该是用户付费和广告主付费的免费音乐等多种模式并存、多种收入并存。最后说明,我们同Google签有NDA保密协议,望保密。

这份第一次给唱片产业的附件――“Google-巨鲸音乐服务介绍”,今天看来更像一个对数字音乐产业未来全景的描绘,包括了网络、无线、硬件等所有已经知道和可能想到的音乐产品和服务。这些罗列更像是一篇科普报告,而不是一份严谨、单纯的商业提案。我后来想,如果是我收到这样一份不像提案的提案,大概也不会仔细看。当然,里面也包含了对音乐搜索产品的描绘以及对几大搜索服务商现有音乐服务的比较。

最后信中表示:“随着正版音乐市场份额的提升,四大唱片公司和唱片产业只会越来越有影响力。Google-巨鲸正版搜索免费下载服务的推出会进一步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并期待下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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