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过去了,东印度公司那垄断东方贸易的铜墙铁壁上,已经在散商的努力下凿出了许多裂缝。1813年,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贸易独占被废止,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正在成为时代潮流。而且,渣甸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和财富,正是离开东印度公司辞职“下海”做散商的好时机。
1817年5月,渣甸结束最后一趟行医之旅后定居伦敦,与1802年相识于广州的威丁(ThomasWeeding)合作。同样是东印度公司船医出身的威丁,1805年便已退出医界,定居伦敦专门从事东西方贸易。1805~1814年,跟随东印度公司船只来往于东西方的渣甸与威丁进行了大量的贸易合作。威丁作为渣甸在伦敦的代理商,负责销售由他带回的私货,并向渣甸报告伦敦的最新商情与商机。
1818年,在东印度公司一位新进董事索希尔(JohnThornhill)同意担任提名人后,渣甸正式成为一名散商。当年11月签订的一份协议书这样写道:“威廉?渣甸开始在孟买以自由商人的身份进行商业活动。”
在离开伦敦之前,渣甸欣然帮助他大姐的儿子安德鲁?江斯同(AndrewJohnston)跟随他的脚步,在东印度公司少数几艘“专属”的船上担任船医,这类船上的高级船员向来被视为精英。19世纪30年代中期,江斯同一度加入其舅舅渣甸与马地臣所开的洋行,并成为渣甸?马地臣行的一名合伙人。
1818年12月,渣甸离开英国前往孟买。
190年前的孟买,鸦片烟土在这里汇聚,靠鸦片发家的商行散布城区,帕西商人吉吉皮(JamseljeeJejeebhoy)便是城中靠鸦片发家而衣着光鲜的富商。1819年,渣甸与吉吉皮重逢于孟买。他们的初次相识,缘于1805年渣甸第二次东方之行因轮船在孟买维修。从这时起,他们开始了长达数十年的商业合作。渣甸、威丁与孟买的富商吉吉皮合伙建造了“萨拉号”(Sarah),正式开始了他们在东方的新事业。
1819年,渣甸再次来到广州。不过,他这时的身份已经从东印度公司的职员变成了自由商人;更重要的是,第二年,渣甸在这里认识了本书的另一个主人公――马地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