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海盗简史(3)

西方国家奉行重工商政策,政府大力兴办工业和发展海外通商贸易,同时也鼓励国人去海外从事商业活动,进行殖民与掠夺。许多西方国家和民族以当海盗为荣,视海盗为海洋勇士。德国的伊奥阿希姆·马耶尔教授说:“从前,海盗行为不仅得到允许,而且得到鼓励,因为人们认为这是光荣的事业。同平民中那些以强悍和勇猛而著称的勇士一样,国王和王子们也从事这一行业。”

这种对海盗的传统看法,至今仍在社会各个方面反映出来。英国有“海盗节”,其老刀牌香烟以海盗为商标。北欧各国(挪威、瑞典、丹麦、冰岛等)也都有“海盗节”。挪威足球队称“北欧海盗团”,男称海盗,女称挪威女海盗;瑞典足球队素称“北欧海盗”。英美有海盗式轰炸机、海盗Ⅰ型攻击机,美国航空航天局有火星探测器“海盗1”号和“海盗2”号等。

古代著名的海盗有地中海海盗(包括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克里特人、第勒塞尼亚人、色雷斯人、科西嘉人、撒丁人、希腊人、西利西亚人、伊利里亚人、阿拉伯人、北非人、土耳其人等)、北欧维京人(主要是瑞典人、挪威人、丹麦人、冰岛人)、太平洋上的波利尼西亚人、中国东海的倭寇(包括日本人、朝鲜人、中国人)、美洲加勒比海盗(他们大多数实际上是英国人)等。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海盗已渐渐失去生存的基础。但是,近几年,亚洲的印尼与马来西亚(马六甲海峡一带)、西非的尼日利亚沿海与几内亚湾、东非的索马里与也门(红海、曼德海峡、亚丁湾一带)的海盗出没较多。

尤其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的索马里海盗极端猖獗,搅得国际社会惶恐不安。中国出兵船护航,为前所未有之举。

在西方文学作品中,对海盗的形象总是付诸浪漫主义的描述,这当然与海盗的开拓精神有关。这些四海为家的海上强人,总给人十分惊喜的感觉。也许是因为17世纪地中海的海盗盛行,英国大诗人拜伦1814年的诗集《海盗》在发售当天便卖出1万册。拜伦之后,海盗的形象便频频出现在戏剧与芭蕾之中。

海盗的生活是残酷和艰苦的,但也是充满激情的,他们的故事在后世的民间传说中成了传奇。拜伦在《海盗生涯》中写道:“在暗蓝色的海上,海水在欢快地泼溅。我们的心是如此自由,思绪辽远无边。广袤啊,凡长风吹拂之地、凡海波翻卷之处,量一量我们的版图,看一看我们的家乡!这全是我们的帝国,它的权力到处通行……”

与海盗有关的游戏,如《怒海争霸》、《大航海时代》、《海狗》、《海盗王》、《新海盗王》等,动漫有《海贼王》,还有迪斯尼乐园里的海盗船;蔡依林则有一首歌曲就叫《海盗》,以及汤姆·史密斯的《像海盗一样交谈日》(每年9月19日);小说与电影则有《喋血船长》、《小飞侠》、《虎克船长》、《金银岛》、《A计划》等,而以《加勒比海盗》系列最为著名。

1883年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小说《金银岛》,使得骷髅船头海盗的形象赫然高大起来。海盗在此后的形象,总是与酗酒、女人、黑眼罩、假肢、鹦鹉相关——那便是“黑胡子”爱德华·蒂奇的“标准照”。西方海洋文明诞生了海盗文化,并将其美化。近年来的电影《加勒比海盗》便是一例,其第一集《“黑珍珠”号的诅咒》于2003年首映,引起全球轰动,海盗仿佛成了敢爱敢恨、敢作敢为、有勇有谋、叱咤风云的“海洋英雄”的化身。

“杀了上帝以后,我就是神!”他们叫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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