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是一个让人想入非非的词语。`
这种想入非非的词竟然用在了菜单上。
周六的时候,女友打电话让我去吃湖北菜,她在电话里显得非常兴奋,她好像觉得我几百辈子没有下过饭店一样,告诉我六点钟准时到楼下等她。去吃蛇口的湘鄂情。
我有点不感兴趣,我觉得这时候去一趟蛇口不太合算。一是太远,二是我懒的从温暖的被窝里起来。这几天深圳的天气象一个淘气的孩子,昨天还是温暖如春的日子,过了一夜就温度就下降了十二度。
我穿上了最厚的衣服,还是冻得哆嗦。
女友说这个男人有车,他会来接我们的。而且她还进一步引诱我说,这是一个钻石王老王耶,有房有车的。而且决对不青蛙,她看过他的照片。
这话已经引不起我的兴趣了,经过与女友N次的混吃混喝,我已经产生了深深的厌倦。虽然故事的主角并不是我,但每天我坐在那儿,面对着一个什么也不知道的人。不管自己是不是喜欢,都要顾左顾右的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而不能像女友那样,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一边享受美食一边打量眼前的某个男人是不是适合自己。
我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那个只在乎吃喝玩乐而不在意疲惫的小女孩。只要不是非去不可的约会,我总会找个理由赖在家里,关上手机,然后做做饭,看看书,或者找人煲煲电话粥。
女友是我在深圳的好朋友,她的年龄也到了待嫁之时,她不止一次在我的面前发誓,某某时某某月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所以,她必需要为自己找机会。只是现在的好男人真的太少了,虽然我和女友都相信好男人是女人培养出来的唯一真理,可是我们却不愿意付出。很想做一次猎人,能等到一只撞上门来的上等兔子。
女友每次有约会,必定拉上我,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我爱吃,经不起她的再三引诱就去了。现在我已经讨厌了这种生活,可是拒绝又找不出太好的理由。
懒懒地从被子里起来,然后洗了把脸就出门了。反正主角不是我,我没有必要让自己比女友光鲜靓丽,要不出现小说里的错误就麻烦大了。
男人开了一辆蓝色宝马,女友正喜滋滋地坐在前面冲我挥手。
看来这个男人还有点货真价实,我跟着女友混了这么多次饭,第一次看到女友脸上的笑意。每一次见面之前,我们都怀了太多的希望,结果第一眼的感觉或者说第二第十眼的感觉,总会让女友的脸上涌出失望。
故事一次又一次的开始,然后结束,然后再开始,再结束。
现在,故事又开始了。
男人是湖北人,九三年就来深圳做电器生意。他一边开车一边与我们说着一些日常锁事。
这时候的我是姓了我妈妈的姓,职业也被女友自作主张的改回了以前的职业。她之所以不说我是写字的而是记者,女友认为记者某些时候要比作家顶用。她的理由依据是我在做记者的时候曾经利用这个职业让一个想对她使坏的男人手下留情。
湘鄂情的名字是缘于一段婚姻,据说这家饭店的老板和老板娘一个是湖北一个是湖南,所以才会有了这家酒店。不知道是在深圳的湖北湖南人过多,还是这家饭店的饭菜得确做的好吃,反正这个地方生意好的不得了,我们费了很大的周折才找到一个小桌子。
服务生穿着马褂,拎了一把长长的茶壶。站在桌前为我们沏菊花茶。这是我点的,在所有的茶中我就喜欢喝菊花茶,原因可能是为了茶中的红枣。
男人倒是一个细心的男人,他听说我喜欢吃红枣就点了一见钟情。一见钟情的主料是大枣,那鲜红的大枣把内核取了,然后塞进糯米,再配以时令水果,就成了一道叫一见钟情的菜。
吃的时候感觉就好起来了,不仅仅因为有很多的大枣可吃,而是想着这个男人点这道菜的意义,看来女友终于等到了一只兔子,只是不知道这是不是一只让她满意的上等兔子。
三个人高高兴兴的吃完了饭,这一次见面的感觉比任何一次都要好。我已经看到女友的眼睛里涌出的光芒,我也看到男人不时的利用一切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与学识。
如果不是男人要我的电话,也许我们还会像吃饭时那样高高兴兴,然后坐着男人的宝马,去华强北的球王打保龄球。
可是,男人不仅问我的电话,还问我有没有男朋友。那个男人与女友眉目传情了一个晚上,竟然一点火花也没有碰出来。而我的过分的表现,竟然让男人有了其他想法。
电话是决对不能给的,而且我还一边踩女友的脚一边说不能去打球了,因为晚了老公会吃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