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产权改革的误区(2)

问:近些年国退民进式的改革,并没有造就多少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反而是国有垄断企业的实力不断增强壮大,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陈志武:原因当然很多。第一,2001年底加入WTO给中国经济带来一轮高增长,不管是国企、民企、外企,都能分享到部分WTO红利,因此,这些年国企的利润也在上升。可是,许多人没有看到这些年国企利润背后的这类原因,而是下结论说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对效率没影响,于是,“国退民进”停止,进而改成“第二次国有化”。第二,在行业准入、融资机会、融资成本以及监管审批框架上,多方面对民企歧视、对国企优惠。比如,像近期的宏观调控政策以控制贷款总额为具体目标,其结果是保护了国企,逼着许多民企因无法得到资金而关闭。另外,在行政、法律和司法过程中,由于国企的股东是国家,它们总能得到特殊的保护,这直接构成对民企的歧视,牺牲民企的权利。在这些环境下,民企当然无法与国企公平竞争。

问:谈到把国有资产分给全民,很多人会想到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的私有化,以及其所造成的寡头、失业增加等现象。在很多中国人的心里,私有化就是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的代名词。您对此有何评价?

陈志武:我走过这么多个国家,看到的情况正好相反,反倒是公有制不受制约的权力带来的社会不公最突出。俄罗斯的结局恰恰是私有化不彻底,权力不受制约所致。1992年~1994年间,俄罗斯最初的私有化是政府给每个公民分发面额一万卢布的私有化券,凭证可购买企业股票或入股投资基金,也可有偿转让或出卖,数以千百万计的俄罗斯人成为了股民。这之后,因为通货膨胀,一些民众为了生计出卖了私有化券,暴富者和经理们乘机廉价收买,私有化证券在他们手中集中。但这部分的比例不是很大,而且也因为当时的俄罗斯人对有价证券还没经验,以为这些东西没有什么价值、不值钱。

俄罗斯的私有化之所以广受诟病,问题主要出在1992年~1994年私有化过程中,许多重点国企40%左右的股权继续由政府拥有,于是,之后,这些企业在本质上继续是国有控股企业,亏损仍然严重。到1996年时,这些企业财务危机又出现。

当时,俄罗斯面临总统选举,叶利钦要连任,而此时经济形势不好,企业普遍经营不善,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少。政府想的解困办法就是“以债换股”,也就是,让一些个人给国有企业贷款,同时由国有股份作为担保:如果企业在几年内不能还贷,放贷的个人就自然接手国有股份、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在实际操作上,虽然也有招投标,但内部交易严重。少数人放贷给企业后,再和企业管理者合谋造成企业的经营不善,无力还贷,从效果上迫使大量国有企业以极低的价格落到了私人手中,由此产生了一些财富寡头。这种做法有点像国内前几年搞的国企MBO。

所以,俄罗斯出现的财富寡头不是私有化券所致,而是后来的“以债换股”,当初私有化不彻底所致。

而捷克的情况就不同。捷克也是发行私有化券,将所有国有资产平分给国民,公民可以直接购买公有企业股份,也可以向投资基金投入私有化券,成为基金股东。基金用私有化券购买企业股份,获取投资回报,然后再向投入私有化券的公民分红。投资基金成为了企业的大股东,这样一来,就解决了企业股权过于分散的局面。捷克的私有化很彻底,没有留下国有股份,也就没有留下任何诸如“以债换股”的后遗症。在捷克,私有化后,并没造就俄罗斯那样的寡头。私有化转轨完成以后,捷克成为继波兰之后第二个经济复苏的东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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